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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2-08-29 18:3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完整版】

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求,按照中央设立 5 年过渡期和严格落实“四个不减”要求,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聚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不断缩小发展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到 2025 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人口民生福祉逐步提升,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得到大力发扬,农村基层组织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社会经济发展实现新的跨越。到 2035 年,社会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二、健全动态监测和分类帮扶机制

  . 1. 健全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和

 预警响应机制,扎实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工作。

 一是完善动态监测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脱贫大数据平台,提升监测准确性,不断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各村要选好信息员,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的采集、录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质量。

 二是完善定期监测机制。第一书记、乡村干部以及结对帮扶干部要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全面排查监测,重点监测其就业、收入变化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等情况。

 三是完善主动申报机制。积极做好“三类人群”申报二维码的宣传推广,在村部、村民小组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要张贴、宣传到位,确保农户“家喻户晓”。

 四是完善数据比对机制。各村(社区)对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民政及人社等部门反馈的数据及时研判预警,确保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

 五是完善定期核查机制。按家庭年人均收入是否低于 6000 元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数据比对筛查预警等三种途径,及早发现有帮扶需求的农户,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确保符合条件对象应纳尽纳。

 . 2. 健全完善精准帮扶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继续精准施策,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就业帮扶车间务工、公益性岗位安置、支持发展产业等方式引导其勤劳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

 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 3. 健全完善关爱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村鳏寡孤独以及残疾群体的关爱保障,不断完善关爱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保障力度。按照相关政策,加强对失能特困老年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为 60 周岁以上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困难群体申请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是落实社会救助。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落实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 4. 健全两项保险防贫机制。一是继续落实农业保险。通过农业保险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增强抵御灾害、抗击风险的能力。

 二是继续推行防贫保险。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全面落实防贫保险政策,按照参保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出险和理赔时以是否致贫和返贫为事实依据实施保险补偿救助,筑牢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 5.。

 健全完善资产监管机制。对 20xx 年以来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做好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及时将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管理等情况录入扶贫资产信息系统,确保扶贫资产能运转、有人管、有效益、实现保值增值。

 . 6. 健全内生动力发展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四大行动”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选树一批脱贫致富典型现身说法,持续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学习脱贫攻坚精神,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激发群众自我发展致富的内生动力。

 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带领发展和脱贫人口自我发展“两个动力”。结合,着力推进“一领办三参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带动作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追求新生活、不懈新奋斗的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

 三是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公德银行+公德超市”、“红黑榜”,树立尊老爱幼、勤劳节约、邻里互助、爱护卫生的文明好乡风。

 . 7. 健全完善社会帮扶机制。一是多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本地成功人士到重点帮扶村担任“名誉村委会主任”,鼓励其为帮扶村多办好事实事;动员更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展结对帮扶,发挥民营企业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管理等优势,帮助发展产业和带动就业。

 二是进一步发挥各类志愿者协会的带动和激励作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志愿者行动。

 三是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广泛动员社会爱心人士捐款捐物,及时帮助需要的农村低收入人群,帮助农村低收入人群稳定增收。

 三、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 1. 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确保最困难群体吃穿不愁、基本生活有保障。农村低保标准(一般 322 元/月、常保 515 元/月),农村特困人员保障标准(自理特困人员 670 元∕月、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995 元∕月),农村残疾人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60 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70 元∕月),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补助标准(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 1200 元∕月、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 300 元∕月)。

 . 2. 巩固义务教育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强化学校校长与属地双负责制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建立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三是继续推进镇中心完小整体搬迁工作,持续改善我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 3. 巩固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落实好“一站式结算”;村卫生所严格落实坐诊制度,坚决杜绝“铁将军把门”现象;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及科普宣育,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源头防控。

 . 4. 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全面排查监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情况,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需要住房提升的予以危房改

 造补助,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 5. 巩固饮水安全保障。继续完善饮水安全防范管理机制,强化突发灾害气候和公共卫生饮水安全排查监控,持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网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有保障。

 四、持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拓展提升 . 1. 推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一是优化产业布局。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发掘我镇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将茶场茶叶、夏柳脆桃、渡头杨梅、严阳樱桃、桐林民宿、竹湾绿色生态采摘等一批基础好的产业继续做大做强,将“农业产业+旅游观光+农产品销售”路子走宽走稳,充分发挥好我镇乡村产业振兴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加大产业。

 扶持。继续鼓励脱贫户以及“三类人群”结合自身优势发展“短平快”产业,给予资金奖补,继续推行“五个一”产业扶贫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方式,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作用。

 三是加强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管理。落实光伏运维企业、运维人员责任,做好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以开展脱贫户及“三类人群”从事的公益岗位,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和对脱贫人口的奖励补助(其中 74%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6%用于以工代赈的劳务支出,20%用于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四是做好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积极推广“田教授”“农秀才”等经验做法,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2. 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一是加强就业监测。依托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坚持常态化动态监测,及时维护信息,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监测。完善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积极为脱贫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对已经就业的跟踪服务,对失业的提供精准帮扶,确保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二是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引导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及时发放交通补贴,省外务工500 元/人,省内县外务工 300 元/人。继续鼓励帮助引导私营企业主开设就业帮扶车间,定期开展就业帮扶车间运行情况调查监管,不规范的及时整改,为脱贫劳动力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

 三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大力开发孤寡老人看护、农家书屋管理、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山林防护等公益性岗位,重点安排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做好就地就业兜底保障。

 四是加强技能培训。根据脱贫群众和“三类人群”意愿,结合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劳动力接受能力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种植、养殖技术培训,严格落实补助政策,提升群众和“三类人群”稳岗就业增收能力。

 . 3. 拓宽消费帮扶销售渠道。一是推进“六进四销”活动。扎实推进帮扶产品“六进四销”活动(“六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交易市场;“四销”即经营主体(合作社)对接直销、各级消费帮扶产品专馆专区承销、线上带销、帮扶单位助销),督促辖区内机关、学校、医院食堂,全年按照不少于消费总额 30%采购帮扶农产品。

 二是引导工会会员采购。各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安排人均不少于 300 元工会经费,采购帮扶农产品,发放工会会员福利。

 . 4. 推进“三类人 群”小额信贷工作。继续落实好脱贫攻坚期内已发放贷款的有关政策,支持脱贫人口等“三类人群”通过发展生产稳定增收,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 5. 推进落实易地搬迁人口后续扶持。一是落实定期回访监测机制。每月对搬迁脱贫户开展一次到户到人回访,了解其就业、发展产业、扶持创业、社保政策享受以及生产生活上的困难问题。

 二是落实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充分发挥搬迁后扶工作站作用,认真落实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一”举措,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要建立健全后续帮扶台账。

 . 6. 推进持续改善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大力推进美丽乡村。通过推进生态宜居示范点、农村污水处理点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持续改善村容村貌。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我镇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继续加强脱贫村水、电、物流、通讯网络建设,持续实施好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后续管护。巩固健全村庄常态化、长效化管护治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管护。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实施量化考核,做到村庄基础设施长管长严、实现共管共享。

 . 7.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好本镇绿水青山、百亩茶园、丹霞地貌等生态资源和特色旅游资源,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采摘农业、

 “林下”经济、“民宿经济”等新型农村经济业态,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模,确保“十四五”末实现全域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达 15 万元以上,力争打造 2 个以上的集体经济年收入过百万元的示范村。

 五、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1. 做好机构队伍衔接。一是做好机构优化调整。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平稳有序做好扶贫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将乡村扶贫工作站(室)转为乡村振兴工作站(室),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是保持队伍总体稳定。在新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正式调整前,现任驻村帮扶干部要到岗到位,常态化驻村。

 . 2. 做好政策举措衔接。一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新的帮扶政策出台前保持原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政策连续性。

 二是科学规划“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列入镇“十四五”奋斗目标,有计划、分阶段的推进重大工程项目落地见效。

 . 4. 做好督导考核机制衔 接。一是注重考核实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并确保占分比重不低于考评总分的 10%。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正向激励,将考核结果作为...

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1 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 乡 村 振 兴 的 重 要 论 述 和 考 察 湖 南 时 的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 围 绕 全 县不 出 现 规 模 性 返 贫 , 顺 利 从 巩 固 拓 展 脱 贫 攻 坚 成 果 转 向 全 面 推 进乡 村 振 兴,特制订 2021 年 工作方案如下:

 一 、 总 体要 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 攻 坚 成 果 放 在 突 出 位 置 , 持 续 做 好 已 脱 贫 人 口 、 已 出 列 村 的 帮扶 工 作 , 平 稳 推 进 脱 贫 攻 坚 的 领 导 体 制 、 工 作 体 系 、 发 展 规 划 、政 策 举 措 、 考 核 机 制 等 与 乡 村 振 兴 有 效 衔 接 , 将 工 作 重 点 从 解 决建 档 立 卡 贫 困 人 口 “ 两 不 愁 三 保 障 ” 转 向 实 现 乡 村 产 业 兴 旺 、 生态 宜 居 、 乡 风 文 明 、 治 理 有 效 、 生 活 富 裕 , 与 “ 十 四 五 ” 规 划 相衔 接 。

 二 、 工 作机 制 ( (一 一 ) ) 保 持 现 有 主 要 帮 扶 政 策 总 体 稳 定 。

 过 渡 期 内 严 格 落 实“ 四 个 不摘 ”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 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 、危房改造、低 保 兜 底 、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公 共 服 务 、 财 政 投 入 、 金 融 服 务 、 土地 支 持 、 人 才 智 力 支 持 等 普 惠 性 政 策 , 以 及 教 育 、 医 疗 、 住 房 、饮 水 等 民 生 保 障 政 策 , 在 暂 未 明 确 作 出 调 整 前 , 原 有 帮 扶 政 策 一律 不 退 、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 ( 二 ) ) 健 全 防 止 返 贫 动 态 监 测 和 帮 扶 机 制 。

 建 立 健 全 易 返 贫 致贫 人 口 快 速 发 现 和 响 应 核 查 机 制 , 成 立 防 贫 监 测 专 班 , 按 照 国 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 门 信 息 比 对 预 警 、 干 部 走 访 排 查 等 方 式 , 重 点 对 全 县 脱 贫 不 稳定 户 、 边 缘 易 致 贫 户 , 以 及 因 病 因 灾 因 意 外 事 故 等 刚 性 支 出 较 大

 或 收 入 大 幅 缩 减 导 致 基 本 生 活 出 现 严 重 困 难 户 开 展 常 态 化 预 警 监测 , 重 点 监 测 其 收 入 支 出 状 况 、 “ 两 不 愁 三 保 障 ” 及 饮 水 安 全 状况 。

 对 经 核 实 符 合 条 件 的 对 象 分 层 分 类 按 程 序 纳 入 动 态 监 测 和 帮扶 政 策 范 围 , 并 根 据 家 庭 困 难 程 度 及 易 返 贫 致 贫 原 因 采 取 产 业 就业 帮 扶 、 政 策 性 帮 扶 和 特 殊 困 难 专 项 救 助 等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精准 帮 扶 。

 ( ( 三 ) ) 巩 固 “ 两 不 愁 三 保 障 ” 成 果 。

 落 实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责 任 。健 全 义 务 教 育 控 辍 保 学 工 作 机 制 , 充 分 利 用 教 育 扶 贫 “ 一 单 式 ”信 息 系 统 作 用 , 健 全 “ 三 帮 一 ” 劝 返 复 学 机 制 , 确 保 除 身 体 原 因不 具 备 学 习 条 件 的 适 龄 儿 童 少 年 不 失 学 辍 学 。

 有 效 防 范 因 病 返 贫致 贫 风 险 , 做 好 脱 贫 人 口 、 边 缘 易 致 贫 人 口 参 保 动 员 工 作 , 落 实分 类 资 助参保政策,确保 “ 应保尽保” 。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 缘 易 致 贫 人 口 住 房 安 全 动 态 监 测 机 制 , 及 时 将 动 态 新 增 危 房 和因 灾 致 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 固 维 护 好 已 建 农 村 供 水 工 程 成 果 , 更 新 改 造 一 批 管 网 漏 损 严 重的 千 人 以 上 老 旧 供 水 工 程 , 升 级 改 造 一 批 标 准 化 小 型 饮 水 工 程 ,推 进 智 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 ( 四 ) ) 加 强 扶 贫 项 目 资 产 管 理 和 监 督 。

 全 面 摸 清 脱 贫 攻 坚 期 内各 类 扶 贫 资 金 投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底 数 , 按 照 经 营 性 、 公 益 性 资 产 进行 分 类 梳 理 并 确 权 , 明 晰 “ 五 权 即 所 有 权 、 经 营 权 、 收 益 权 、 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 (街道 ),建立“四张 清 单 ” 即 资 产 清 单 、 责 任 清 单 、 制 度 清 单 、 县 乡 村 三 级 档 案 清单 , 有 效 构 建 扶 贫 资 产 管 理 机 制 。

 经 营 性 资 产 最 大 限 度 确 权 到 获得 收 益 的 个 人 、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等 , 探 索 多 元 化 管 护 模 式 , 规 范后 续 管 护 运 营 , 完 善 运 营 方 案 , 明 确 权 利 义 务 , 做 好 风 险 防 控 。对 攻 坚 期 内 建 立 的 光 伏 扶 贫 电 站 、 扶 贫 车 间 、 资 产 收 益 扶 贫 等 项目 经 营 性 资 产 , 分 类 细 化 完 善 收 益 分 配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防 止 资 产流 失 和 被 侵 占 , 资 产 收 益 重 点 用 于 项 目 运 行 管 护 、 巩 固 拓 展 脱 贫攻 坚 成 果 和 推 进 乡 村 振 兴 、 村 级 公 益 事 业 等 。

 确 权 到 农 户 或 其 他

 经 营 主 体 的 扶 贫 项 目 资 产 , 依 法 维 护 其 财 产 权 利 , 由 其 自 主 管 理运 营 。

 公 益 性 资 产 要 明 确 管 护 主 体 , 落 实 管 理 责 任 。

 对 道 路 、 水利 等 公 益 性 资 产 , 要 细 化 管 护 标 准 , 明 确 具 体 管 护 责 任 人 , 分 类落 实 必 要 的 管 护 经 费 , 确 保 资 产 持 续 发 挥 作 用 。

 扶 贫 项 目 资 产 处置 应 严 格 按 照 国 有 资 产 、 集 体 资 产 和 股 权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 履 行 相应 审 批 手 续 。

 压 实 行 业 部 门 扶 贫 项 目 资 产 管 理 责 任 , 强 化 乡 村 两级 日 常 监 管 , 严 格 落 实 公 告 公 示 制 度 , 引 导 群 众 参 与 监 督 , 加 强纪 检 监 察 和 审 计 监 督 , 确 保 扶 贫 项 目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和 持 续 发 挥 效益 。

 三 、 重 点工 作 ( ( 一 ) ) 推 动 特 色 产 业 提 质 发 展 。

 编 制 乡 村 特 色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以 农 村 一 二 三 产 业 融 合 发 展 为 路 径 , 完 善 全 产 业 链 支 持 措 施 , 构建 现 代 乡 村 产 业 体 系 。

 强 化 创 新 引 领 , 完 善 “ 四 跟 四 走 ”“ 四 带四 推 ” 产 业 发 展 工 作 机 制 , 逐 步 实 现 由 注 重 带 贫 益 贫 到 户 向 整 体推 进 的 转 变 ; 强 化 龙 头 企 业 带 动 、 联 农 带 农 互 动 , 继 续 落 实 对 带贫 龙 头 企 业 和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主 体 的 支 持 政 策 , 继 续 支 持 脱 贫 户 自主 发 展 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 力 实 施 现 代 农 业 产 业 建 设 , 提 升 壮 大 百 合 、 柑 橘 、 烤 烟 、 中 药材 、 油 茶、茶叶养殖等 7 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 有 消 费 帮 扶 专 馆 、 专 区 、 专 柜 建 设 和 运 营 管 理 , 推 动 县 域 范 围内 帮 扶 农 产 品 生 产 经 营 主 体 与 批 发 市 场 、 大 型 商 超 、 龙 山 北 站 和龙 山 高 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 ( 二 ) ) 促 进 脱 贫 人 稳 定 就 业 。

 继 续 完 善 劳 务 协 作 综 合 服 务 平 台信 息 , 加 强 对 脱 贫 人 口 劳 动 力 及 边 缘 易 致 贫 人 口 劳 动 力 进 行 动 态监 测 , 对 返 乡 回 流 人 员 及 时 提 供 就 业 信 息 服 务 。

 强 化 劳 务 协 作 ,进 一 步 完善与 xx 市、xx 市、xx 市、xx 市、xx 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 作 机 制 。

 实 施 乡 村 就 业 创 业 促 进 行 动 , 延 续 原 有 扶 贫 车 间 政 策支 持 , 继 续 开 展 脱 贫 劳 动 力 实 用 技 术 培 训 和 脱 贫 村 创 业 致 富 带 头人 培 训 。

 过 渡 期 内 逐 步 调 整 优 化 生 态 护 林 员 政 策 。

 统 筹 用 好 乡 村

 公 益 岗 位 , 健 全 按 需 设 岗 、 以 岗 聘 任 、 在 岗 领 补 、 有 序 退 岗 的 管理 机 制 ,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 ( 三 ) ) 持 续 改 善 基 础 设 施 条 件 。

 继 续 加 大 水 电 路 气 讯 等 基 础 设施 建 设 力 度 , 重 点 谋 划 推 动 一 批 交 通 水 利 、 能 源 、 新 基 建 为 支 撑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工 程 进 入 国 省 重 大 交 通 规 划 项 目 入 规 立 项 。

 推 进“ 四 好 农 村 路 ” 建 设 , 交 通 项 目 更 多 向 进 村 入 户 倾 斜 , 实 现 村 组路 、 旅 游 路 、 资 源 路 、 产 业 路 与 村 内 主 道 连 接 , 有 序 推 进 乡 乡 通三 级 路 。

 推 进 水 利 设 施 建 设 , 通 过 扩 大 延 伸 城 市 供 水 管 网 , 建 设集 中 供 水 设 施 , 提 升 运 营 管 护 能 力 等 措 施 , 进 一 步 提 升 农 村 地 区集 中 供 水 率 、 自 来 水 普 及 率 、 供 水 保 障 率 。

 推 进 农 村 通 信 网 络 提升工程,推动 4G 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 (指 20 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 )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 期 内 基 本 实 现 乡 村 生 活 垃 圾 收 运 处 置 体 系 全 覆 盖 。

 推 进 农 村 户用 卫 生 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 ( 四 ) ) 进 一步 提 升 公共 服 务 水平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 强 寄 宿 制 学 校 建 设 和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达 标 建 设 , 加 快 发 展 现代 职 业 教 育 , 提 升 职 业 教 育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 提 升 职 业 学 校 办 学 水平 , 提 高 职 业 教 育 水 平 。

 继 续 实 施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资 助 政 策 ,对 脱 贫 人 口 中 的 易 返 贫 致 贫 家 庭 进 行 重 点 关 注 并 优 先 落 实 教 育 资助 。

 过 渡 期 内 保 持 现 有 健 康 帮 扶 政 策 基 本 稳 定 , 重 点 推 动 救 治 政策 、 救 治 资 金 、 救 治 对 象 “ 三 统 筹 ” 。

 加 大 县 级 、 乡 镇 卫 生 院 基础 设 施 建 设 、 业 务 用 房 修 缮 、 设 备 配 备 和 人 才 培 养 力 度 , 开 展 特色 专 病 专 科 建 设 。

 建 立 包 括 脱 贫 人 口 在 内 的 农 村 低 收 入 人 口 住 房安 全 和 保 障 长 效 机 制 。

 继 续 加 强 全 县 村 级 综 合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 提升 为 民 服务能力和水平。

 ( ( 五 ) ) 梯 次推 进 乡 村振 兴 建 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 ”原则,对 全 县 行 政 村 进 行 摸 底 筛 查 , 申 报 一 批 重 点 帮 扶 村 , 继 续 集 中 优势 资 源 补 齐 产 业 就 业 、 基 础 设 施 、 公 共 服 务 等 短 板 , 促 进 全 县 平衡 发 展 。

 同 时 坚 持 因 地 制 宜 、 分 类 施 策 、 典 型 引 领 , 抓 点 示 范 、

 重 点 突 破 原 则 , 确 定 一 批 示 范 乡 、 村 、 项 目 点 , 形 成 一 批 各 具 特色 的 乡 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 ( 六 ) ) 加 强农 村 低 收入 人 口 监测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 农 村 低 保 对 象 、 农 村 特 困 人 员 农 村 易 返 贫 致 贫 人 口 , 以 及 因 病因 灾 因 意 外 事 故 等 刚 性 支 出 较 大 或 收 入 大 幅 缩 减 导 致 基 本 生 活 出现 严 重 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 贫 、 教 育 、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 医 疗 保 障 等 政府 部 门 现 有 数 据 平 台 , 加 强 数 据 比 对 和 信 息 共 享 , 完 善 主 动 发 现机 制 。

 健 全 多 部 门 联 动 的 风 险 预 警 、 研 判 和 处 置 机 制 , 实 现 对 农村 低 收 入 人 口 风 险 点 的 早 发 现 和 早 帮 扶 。

 完 善 农 村 低 收 入 人 口 定期 核 查 和动态调整机制。

 ( ( 七 ) ) 分 层 分 类 实 施 社 会 救 助 。

 规 范 认 定 农 村 低 保 对 象 , 提 高政 策 精 准 性 。

 调 整 优 化 针 对 原 建 档 立 卡 贫 困 户 的 低 保 “ 单 人 户 ”政 策 。

 鼓 励 有 劳 动 能 力 的 农 村 低 保 对 象 参 与 就 业 , 完 善 农 村 特 困人 员 救 助 供 养 制 度 , 合 理 提 高 农 村 特 困 人 员 救 助 供 养 水 平 和 服 务质 量 , 全 面 推 进 分 散 供 养 特 困 人 员 委 托 照 料 服 务 。

 为 有 集 中 供 养意 愿 的 特 困 人 员 提 供 集 中 供 养 服 务 。

 加 强 社 会 救 助 资 源 统 筹 , 充分 利 用 省 级 救 助 平 台 , 根 据 对 象 类 型 、 困 难 程 度 等 , 及 时 有 针 对性 地 给 予 困 难 群 众 医 疗 、 教 育 、 住 房 、 就 业 等 专 项 救 助 , 做 到 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 ( 八 ) ) 合 理 保 障 农 村 医 疗 待 遇 水 平 。

 继 续 坚 持 基 本 标 准 , 统 筹发 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大 病 保 险 、 医 疗 救 助 三 重 保 障 制 度 综 合 梯 次减 负 功 能 。

 逐 步 取 消 脱 贫 攻 坚 期 贫 困 人 口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超 常 规 措施 安 排 。

 完 善 城 乡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参 保 个 人 缴 费 资 助 政 策 , 对特 困 人 员 、 重 度 残 疾 人 、 孤 儿 、 事 实 无 人 抚 养 儿 童 参 加 城 乡 居 民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的 个 人 缴 费 部 分 给 予 全 额 资 助 , 对 农 村 最 低 生 活 保障 对 象 、 易 返 贫 致 贫 人 口 按 个 人 缴 费 标 准 的 xx%比 例 资 助 ; 对 已稳 定 脱 贫 但 未 纳 入 农 村 低 收 入 人 口 ...

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动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机构队伍、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发展方向,坚持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塞罕坝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过渡,科学有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出一条具有我县特色、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全面推进美丽幸福新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2 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脱贫群众增收、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捋清问题底数,查找问题短板,逐项细化、实化、具体化年度目标任务及推进举措,实行清单化推进,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现行标准下农村人口不返贫、无新贫。全县无收入负增长户,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有劳动能力户实现产业就业全覆盖,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明显提升;无劳动力户实现户用光伏、产业分红、兜底保障等政策帮扶全覆盖。“3+1”保障全面达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有序打造。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有序推进。

 到 2025 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县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经济实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基本实现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成效显著,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在全县全面推开。

 到 2035 年,全县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扎实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健全常态排查核查机制。健全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包联,建立规模摸底和常态化排查相结合机制,对符合条件户及时纳入,对风险消除户及时退出,做到动态管理、精准进出、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防止返贫致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对脱贫人口实行监测和帮扶全覆盖。不断完善我县医保、卫健、教体、住建、民政、残联、交警等多部门、全方位预警监测机制,实现信息数据准确共享,每月动态开展入户核查。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作为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监测,及时发布预警,确保快速发现,科学处置,动态清零。

 健全防贫帮扶救助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全面落实大病生活救助、教育专项救助、民政帮扶救助、产业扶持、就业扶持、金融信贷、敬老孝亲等防贫举措,继续实施防贫保险,对因病、因学、因灾导致出现的风险户,及时落实防贫保险报销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刚性支出,全面阻断致贫返贫风险。(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县交警队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2. 巩固“三保障一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动态监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有问题随时发现、动态清零。

 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落实“七长”责任制,建立健全县、乡、村校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实施任务清单制度和台账纪实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不失学辍学。继续落实“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等政策,实现应助尽助。

 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全面落实“三重保障”政策,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 100%,按规定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全面落实。继续加强专职村医定向培养和配备工作。推行门诊慢性病网上评审认定新模式,对于特殊人员实行上门认定服务,确保不落一人。

 健全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开展覆盖所有农户的住房安全大排查和 4 类重点对象

 危房等级鉴定“再排查”,将因火灾、雹灾、雨雪灾害和房屋老化等不可抗力形成的动态新增危房纳入改造计划,及时动态清零。持续实施“暖心房”工程,确保所有农户实现住房安全。。

 完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开展饮水安全全覆盖工作“回头看”,对新出现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解决措施。对于设施未使用、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3.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空心村”治理后续工作。持续推进 19 个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配建和提升人才家园集中安置区。持续加大产业、就业、兜底等政策扶持,确保搬迁脱贫户中至少有一项产业覆盖,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脱贫户至少实现 1 人稳定就业,搬迁人口 2700 户 6680 人产业就业全覆盖。做好分散安置 500 户 885 人后续跟踪服务。持续巩固 3 个已通过易地搬迁方式解决的空心村治理。全面加强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县城人才家园集中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依法依规推进 3557 套安置住房产权登记办理工作,7 月底前发放完成,10 月底前完成所有搬迁安置区用地审批手续。加快宅基地复垦和节余指标流转,确保 7 月底前通过复垦验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才家园管委会)

 4.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快出台我县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规范开展确权登记,加强后续管理和监督。成立县乡村三级扶贫资产管理组织,负责辖区内扶贫资产的确权登记、运营管护及日常监督管理。做好 2016 年以来投资的 5400个扶贫项目进行资产清查,分类摸清各类项目主体,明晰管护主体,明确产权关系,确保扶贫资本资产不流失,持续发挥效益。加快推进 2013 年至 2015 年资产清查工作,待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后及时资产清查。建好用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等制度,加强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做好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拖欠收益金、分红款催缴工作,对于确实无法分红或提前收益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优化调整光伏和县级大型资产收益项目收益分配方案,确保分配合理,发放到位。加强对 60 个已建扶贫车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外联招商力度,确保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二)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1.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低收入边缘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人社、医保、卫健、乡村振兴、教体、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主动发现机制。实施线上数据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的闭环管理模式。实行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2. 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优化“单人户”政策,将低保边缘人群中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调整“渐退期”政策,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可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进一步落实好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在扩大特困认定残疾人范围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认定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加大重点人群排查力度,精简优化低保审批确认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高效开展康复服务、辅助适配、就业培训、托养服务、无障碍改造、贫困助学等六项民心服务工程,提升残疾人救助水平。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积极开展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3. 合理确定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联体建设力度,扩大覆盖面,完善医联体外部治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防控体系,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医疗防控能力。探索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新方法,积极推进按人头打包支付。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完善参保缴费资助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按比例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优化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定额资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继续执行贫困人口大

 病保险不设起付线,合规自负费用按比例给予报销,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和年度救助限额,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发挥医疗救助基金作用,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4. 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按照每人每年 100 元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实现儿童主任村级全覆盖,儿童督导员乡级全覆盖,形成县、乡、村关爱保护网络。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建立信息完整、动态更新的基础数据库,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残疾人的托养照护、康复服务,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城乡统筹、应补尽补、按标施补”,加大“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力度,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更好满足困难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社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5. 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建立全县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监测台账,通过入户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将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兜底保障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其中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可视情现给予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之后依规纳入低保,实现应兜尽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三)拓展提升脱贫地区发展水平 1. 聚力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聚焦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高质量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打造因河沿线特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带,优先发展龙嘉省级现代奶业园区、期左有机小米省级杂粮园区、芜磊省级畜牧业转型聚集区,培育壮大奶牛、肉牛、果蔬、...

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一些脱贫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仍需持续用力,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帮扶成效还不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比较重。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住得下、能融入、可致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被侵占。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扩大支持对象,延长产业链条,抓好产销衔接。

 (二)接续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较弱。要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西部地区低收入人口较多,集中了大部分的脱贫摘帽地区,且脱贫摘帽时间较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缺乏自我帮扶能力,要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先富带后富,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进一步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和协作帮扶方式。

 (三)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受身体素质、职业技能、家庭负担、发展环境等制约,获得发展机会、资源要素的能力较差,如果没有政府和社会帮扶,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难

 以跟上全社会步伐。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以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动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机构队伍、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发展方向,坚持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塞罕坝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过渡,科学有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出一条具有我县特色、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全面推进美丽幸福新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2 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脱贫群众增收、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捋清问题底数,查找问题短板,逐项细化、实化、具体化年度目标任务及推进举措,实行清单化推进,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现行标准下农村人口不返贫、无

 新贫。全县无收入负增长户,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有劳动能力户实现产业就业全覆盖,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明显提升;无劳动力户实现户用光伏、产业分红、兜底保障等政策帮扶全覆盖。”3+1”保障全面达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有序打造。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有序推进。

 到 2025 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县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经济实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基本实现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成效显著,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在全县全面推开。

 到 2035 年,全县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工作 (一)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扎实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健全常态排查核查机制。健全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包联,建立规模摸底和常态化排查相结合机制,对符合条件户及时纳入,对风险消除户及时退出,做到动态管理、精准进出、不漏一人、不错一人。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防止返贫致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对脱贫人口实行监测和帮扶全覆盖。不断完善我县医保、卫健、教体、住建、民政、残联、交警等多部门、全方位预警监测机制,实现信息数据准确共享,每月动态开展入户核查。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作为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监测,及时发布预警,确保快速发现,科学处置,动态清零。健全防贫帮扶救助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全面落实大病生活救助、教育专项救助、民政帮扶救助、产业扶持、就业扶持、金融信贷、敬老孝亲等防贫举措,继续实施防贫保险,对因病、因学、因灾导致出现的风险户,及时落实防贫保险报销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刚性支出,全面阻断致贫返贫风险。(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县交警队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巩固”三保障一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动态监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有问题随时发现、

 动态清零。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落实”七长”责任制,建立健全县、乡、村校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实施任务清单制度和台账纪实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不失学辍学。继续落实”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等政策,实现应助尽助。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全面落实”三重保障”政策,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100%,按规定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全面落实。继续加强专职村医定向培养和配备工作。推行门诊慢性病网上评审认定新模式,对于特殊人员实行上门认定服务,确保不落一人。健全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开展覆盖所有农户的住房安全大排查和 4 类重点对象危房等级鉴定”再排查”,将因火灾、雹灾、雨雪灾害和房屋老化等不可抗力形成的动态新增危房纳入改造计划,及时动态清零。持续实施”暖心房”工程,确保所有农户实现住房安全。完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开展饮水安全全覆盖工作”回头看”,对新出现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解决措施。对于设施未使用、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空心村”治理后续工作。持续推进 19 个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配建和提升人才家园集中安置区。持续加大产业、就业、兜底等政策扶持,确保搬迁脱贫户中至少有一项产业覆盖,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脱贫户至少实现 1 人稳定

 就业,搬迁人口 2700 户 6680 人产业就业全覆盖。做好分散安置 500户 885 人后续跟踪服务。持续巩固 3 个已通过易地搬迁方式解决的空心村治理。全面加强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县城人才家园集中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依法依规推进 3557 套安置住房产权登记办理工作,7月底前发放完成,10 月底前完成所有搬迁安置区用地审批手续。加快宅基地复垦和节余指标流转,确保 7 月底前通过复垦验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才家园管委会)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快出台我县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规范开展确权登记,加强后续管理和监督。成立县乡村三级扶贫资产管理组织,负责辖区内扶贫资产的确权登记、运营管护及日常监督管理。做好 2016 年以来投资的 5400 个扶贫项目进行资产清查,分类摸清各类项目主体,明晰管护主体,明确产权关系,确保扶贫资本资产不流失,持续发挥效益。加快推进 2013 年至 2015 年资产清查工作,待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后及时资产清查。建好用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等制度,加强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做好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拖欠收益金、分红款催缴工作,对于确实无法分红或提前收益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优化调整光伏

 和县级大型资产收益项目收益分配方案,确保分配合理,发放到位。加强对 60 个已建扶贫车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外联招商力度,确保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二)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低收入边缘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人社、医保、卫健、乡村振兴、教体、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主动发现机制。实施线上数据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的闭环管理模式。实行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优化”单人户”政策,将低保边缘人群中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调整”渐退期”政策,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可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进一步落实好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在扩大特困认定残疾人范围和法定赡

 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认定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加大重点人群排查力度,精简优化低保审批确认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高效开展康复服务、辅助适配、就业培训、托养服务、无障碍改造、贫困助学等六项民心服务工程,提升残疾人救助水平。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积极开展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合理确定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联体建设力度,扩大覆盖面,完善医联体外部治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防控体系,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医疗防控能力。探索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新方法,积极推进按人头打包支付。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完善参保缴费资助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按比例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优化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定额资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

 平基础上,继续执行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不设起付线,合规自负费用按比例给予报销,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和年度救助限额,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发挥医疗救助基金作用,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按照每人每年 100 元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实现儿童主任村级全覆盖,儿童督导员乡级全覆盖,形成县、乡、村关爱保护网络。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建立信息完整、动态更新的基础数据库,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残疾人的托养照护、康复服务,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城乡统筹、应补尽补、按标施补”,加大”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力度,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更好满足困难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

 (牵

 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社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建立全县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监测台账,通过入户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将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兜底保障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其中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可视情现给予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之后依规纳入低保,实现应兜尽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三)拓展提升脱贫地区发展水平 聚力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聚焦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高质量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打造因河沿线特色有机农业产业示范带,优先发展龙嘉省级现代奶业园区、期左有机小米省级杂粮园区、芜磊省级畜牧业转型聚集区,培育壮大奶牛、肉牛、果蔬、杂粮等主导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发展新格局。...

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提出“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并作出重要部署。这为各地区各部门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减贫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无论是立足当前,加快补足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的突出短板,还是着眼长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都需要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取得最后胜利,为以后的更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乡村振兴战略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治本之策,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能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不断加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顶层设计,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统筹安排,也是更好推动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纳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这说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仍是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同时也要求我们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减贫工作,持续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方面,需高度重视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越是到关键阶段,越要保持攻坚态势,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要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要继续实施精准帮扶,坚决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决不能松劲懈怠、精力转移。特别是要千方百计巩固和拓展已经取得的脱贫成果,密切关注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群众,解决好新出现的难题,将已经发现的漏洞缺项整改到位。

 另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到相对贫困、相对落后、相对差距将长期存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的重心将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的方式将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化推进。我们要更好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新要求,在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将扶贫工作与解决好“三农”问题、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重大课题联系起来。不断完善中国减贫方案,更好分享中国减贫经验,取得更大的减贫成就。

 当前,我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贫困人口从 2012 年年底的 9899 万人减到 2019 年年底的 551 万人,贫困发生率由 10.2%降至 0.6%,连续 7 年每年减贫 1000 万人以上,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就在不久前,我国 832 个贫困县全部脱贫。但也要看到,我国减贫事业依然任重道远。已脱贫人口中还有不少群众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也有不少群众存在致贫风险。在一些已脱贫的地区,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发展的可持续性亟待增强;一些已脱贫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依然较弱,就业也不够稳定,难以保持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总体来看,脱贫摘帽地区和群众实现从“脱贫”到“致富”,仍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更好推动减贫工作,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首先,要不断巩固和拓展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相对贫困群体的兜底保障。需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已经脱贫的地区和群众要有“扶上马送一程”的意识,在一定期限内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需保持现有的各方面投入,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保持驻村工作队工作力度不减,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特别是要持续推进扶贫产业发展壮大;需做好制度保障,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监测,提前采取措施给予有效帮扶。

 其次,要采取务实有效举措接续推进已脱贫地区发展,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我国西部地区和乡村地区低收入人口较多、脱贫摘帽地区较多。虽然实现了脱贫摘帽,但一些地方的整体发展水平依然相对较低,依然需要帮扶和支持才能实现自我发展、主动发展,而且这一情况还将存在较长一段时期。需要认识到,摆脱绝对贫困只是减贫事业的一个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在推动相对贫困地区和群众更好发展上,工作重点不能转移、投入力度不能下降、干部精力不能分散。对此,要在激发内生动力上下功夫,使已经脱贫但仍然相对贫困的地区不断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发挥当地产业的作用,推动扶贫产业向特色产业转变,将推动产业发展的工作与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联系起来,以产业的持续壮大,增加当地的经济实力和活力,提供更多更稳定就业。同时,需着力推动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等方面的发展,整体提升相对贫困地区的发展水平。

 再次,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有 1 亿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前10 年实现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实践证明,我国的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是有力有效的,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就要总结并且用好相关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深刻认识下一阶段减贫工作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思路、找准路径,使减贫工作与推动乡村振兴协同发展、一体推进。对此,关键是要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做好不同发展阶段的体制机制衔接,在推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不断将减贫治理引向深入。

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工作方案

  (2021 年)

  巴彦县天增镇爱民村

 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村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 实施方法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市、县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监测标准,以全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村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向上申报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向上汇报争取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村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

 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

 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强化村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

 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吸引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农业特色产业。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

 继续完善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

 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

 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向上申请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推进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向上争取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向上申请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向上汇报争取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继续向上争取加大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进行摸底筛查,争取向上申报重点帮扶村,争取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形成具有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协同民政部门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

 配合社会保障部门,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协同上级部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摘要: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在 2020 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为我们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正确处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辩证关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真正落地落实,把乡村振兴的美丽蓝图变成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图景。

 一、深化一个共识:充分认识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脱贫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有效衔接是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线的内在要求。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仍会有部分易返贫户存在返贫风险,部分易致贫户存在发生贫困的可能。对于易返贫致贫人口来说,受身体素质、职业技能、家庭负担、发展环境、意外事件等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较重。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是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扶上马、送一程,确保不发生返贫。有效衔接是做好低收入人口帮扶的迫切需要。脱贫攻坚消除了绝对贫困,但离富裕还有很长的距离,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受到身体素质、职业技能等方面制约,他们的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难以跟上整个社会的发展步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经济增长承压增大、区域发展走势分化的挑战,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难度加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就是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增收和民生困难问题,把这项工作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切实帮扶低收入人口缩小同其他群体发展差距。有效衔接是在全面小康基础上走向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贫困地区脱贫摘帽以后,许多地方仍然存在自然条件恶劣、农民收入水平较

 低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西部一些刚脱贫摘帽地区的发展水平滞后。同时,脱贫地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一个时期以来将资源要素集中投向贫困村、贫困户,重点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在完成脱贫任务的同时,许多其他想办、该办的事顾不过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就是要推动脱贫地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来,在乡村振兴中赶上来、不掉队,实现在全面小康基础上走向共同富裕。

 二、兜住一个底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要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一是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监测范围主要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1.5 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二是优化监测程序和方法。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

 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落实帮扶措施。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转移就业。统筹利用公益岗位,多渠道积极安置监测对象,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保险,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强化产业支持、就业帮扶,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三、健全一套政策:切实抓好政策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落实‘四个不摘’,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的有效衔接是重中之重。要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相关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一是落实好‚四

 不摘‛政策。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置 5 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要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结合财力实际,合理安排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二是抓好现有政策的衔接。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抓紧对现有扶贫政策进行梳理,适应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形势转变,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或强化的扶贫政策,注重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框架。继续加强贫困户医疗保健、做好扶贫保障性政策与低保、五保政策的衔接,更大程度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三是完善常态化支持政策。抓好脱贫攻坚相关举措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衔接,把临时性帮扶政策转成常态化支持政策,强化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社会保障措施。同时,均衡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避免‚政策悬崖‛问题的出现。

 四、壮大一批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壮大,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一是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意设计,提高农业产品的知名度,延长农业产品产业链,实现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提高农业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村服务业。积极开发农村多功能,挖掘农村生态休闲、观光旅游、文化价值功能,努力打造集观光体验、休闲娱乐、康体健身、科普教育、农业文化展示、农产品展销、餐饮住宿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生态农业休闲园区。二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延长脱贫地区的产业链条,使农林牧渔等行业跨越‚粮头食尾‛ ‚农头工尾‛,实现‚接二连三‛,把依托脱贫地区资源禀赋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县域,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和增收致富。抓好产销衔接,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短板,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促进相关行业企业巩固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脱贫群众更多

 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依托生产、加工、制造、流通、服务等全产业链,以产业强实现农民富。三是抓好改革措施的衔接。解放思想,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推动农村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化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汇聚起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改革,有效破除制度弊端,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通过以奖代补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提高脱贫地区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构建一个支撑: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善经营的‚农创客‛、懂技术的‚田秀才‛。一是激发贫困主体的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把提升脱贫人口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凡事不能大包大揽、代替包办,甚至替农户做决策,要充分尊重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要做好脱贫群众的思想引领工作,让其真正自觉地参与到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来,真正成为有自觉有自信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二是建好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外引专业技术人才,

 内培新型职业农民,积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生回乡创业发展,培育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乡镇服务农村和农民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为主渠道落实,通过权力下放、资源下沉、力量下行,让‚人才下得去‛‚基层接得住‛,赋予乡镇更多人事自主权。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引导。探索将乡村不同群体转化为职业农民的路径,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合作培训模式,整地区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积极推动农村人才评价机制变革,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才能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让土生土长的乡土人才、四面八方的下乡人才留得安心,发展更有信心。推动资源、服务向乡镇下沉,优化人才创业就业环境,引导更多‚能人‛返乡干事创业,用创业带动就业,用就业带动人才。

 六、完善一个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过程中要继续坚持和提高脱贫攻坚时的工作力度,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确保乡村振兴的有序推进。一是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借鉴脱贫攻坚成功经验,

 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把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组织动员、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和机制办法借鉴应用到乡村振兴上来。特别是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等政策衔接,推进领导体制、工作力量、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考核督导的有效衔接,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二要构建‚大振兴‛格局。严格落实好联系单位带头扶贫转变为带头振兴的责任机制,发挥部门优势,组织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不断拓展社会参与乡村振兴领域,切实整合扶贫、民政、农业等对口资源,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坚持完善好东西部协作机制,调整优化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保持资金投入力度和干部人才选派交流力度,加强劳务协作、产业协作、消费协作。三是统筹帮扶力量。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发挥好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各部门职责,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确保各项衔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扎实推进机构队伍衔接,保持机构队伍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机构职能,更好发挥一线帮扶队伍作用。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在乡村振兴初期应借鉴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较为成熟的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阶段性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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