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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考评办法【精选推荐】

时间:2022-09-19 11:4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考评办法【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考评办法【精选推荐】

 

  党员日常教育 管理 量化 考评办法

 (撒哈拉秀才◇精心拟制

 2020.04.2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推动形成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主要依据 坚持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简化实用、便于操作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量化考评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主要参照以下法规: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 年修订)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 年修订)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 年施行)

 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 年施行)

 5.《2019—2023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9 年印发)

 6.《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9 年12 月 30 日起施行)

  二、考评对象范围 考评对象为全公司所有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对个别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丧失行为能力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审核,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不纳入考评范围。离退休、离岗待退党员原则上要纳入考评范围。

 借调党员量化考评综合评定采取以借调单位党组织为主、原单位和借调单位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办法进行。借调时间半年以上的,应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到借调单位党组织报到,由借调单位党组织根据借调党员表现情况开展考评。

 三、考评项目细则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考评为三部分:基本测评项目、个人加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

 (一)基本考评项目 包括组织表现、履职尽责、遵章守纪、群众满意四个部分,总分 100 分。

 1.组织表现(25 分)

 扣分标准:

 (1)党费缴纳:迟交或不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 1 分; (2)参加“三会一课”:参加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课情况,迟到早退扣 0.5 分/次,缺席 1 分/次;

  (3)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参加年终评议、专题评议等,迟到早退扣 0.5 分/次,缺席 1 分/次; (4)参加组织生活会:参加年终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迟到早退扣 0.5 分/次,缺席 1 分/次,未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扣 1 分/次,未开展相互批评扣 0.5 分/次; (5)开展谈心活动:在党员政治生日、支部书记与支委间、支委成员间、支委与党员间,每季度 1 次。缺少扣 1 分/次; (6)不按要求提交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等资料的,每次扣 3 分。支部每年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组织一次资料报送,作为考核统计; (7)参加党组织的活动未按要求佩戴党徽的,每次扣 1 分。

 2.履职尽责(25 分)

 扣分标准:

 (1)不能在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冲锋在前、率先垂范的,每次扣 5 分; (2)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有不服从组织安排行为的,每次扣 2 分; (3)工作中推诿、拖拉,逃避责任,不能勇于担当的,扣 3 分; (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直接扣 10 分。

 3.遵章守纪(25 分)

 扣分标准:

 (1)违反党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未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按

  以下标准减分:受到公司党组织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的党员每次扣 5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每人扣 7 分,受到诫勉谈话的,每人扣 10 分。受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处分处理的,每项在党总支扣分标准上分别多扣 5 分、3 分; (2)业务中受到集团公司通报批评等处分处理的,每次扣 3 分; (3)参与群体上访、闹事的,每次扣 10 分; (4)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影响党内正常组织生活的,每次扣 10 分; (5)工作中有旷工、迟到、早退的,分别扣 5 分、2 分、2 分; (6)故意制造、传播谣言,诋毁他人、搬弄是非,影响公司团结稳定的,每次扣 3 分; (7)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的,每次扣 2 分。

 (8)有其他与“遵章守纪”相悖行为的,视情况减分。

 4.群众满意(25 分)

 扣分标准:

 (1)同事之间,不能做到真诚、真心和谐相处,有不团结行为的扣 2 分; (2)对工作对象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 2 分; (3)工作中对待职工群众态度恶劣的,每次扣 3 分; (4)不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不尽职尽责尽快解决的,每

  次扣 2 分; (5)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的,扣 2 分; (6)工作和生活中影响党员形象的,扣 2 分。

 (二)个人加分项目 党支部按照以下标准核实查证,符合条件的党员可进行加分:

 1.积极参与集团公司宣传,在公司 OA 平台发布新闻稿的,1 篇0.5 分,累计不超过 3 分; 2.获得部门级别荣誉的,“优秀员工”加 1 分; 3.获得公司级别荣誉的,“突出贡献员工”和“杰出员工”分别加 2 分,“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加 3 分; 4.获得集团级别荣誉的,视荣誉等级加 3 分; 5.个人获国家、省、市、区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 8 分、6 分、4 分、2 分; 6.积极参加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能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典型经验被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进行宣传推广的,每次加 5分。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标准执行,不做累计。加分事项得分累计不得超过 12 分。

 (三)一票否决项目 党支部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核实查证,符合条件的可进行一票否

  决,年度总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1.散布违背中央、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的;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参与民族分裂活动的; 3.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4.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 5.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秘密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四、考评管理办法 (一)考评阶段划分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考评在上级党(工)委的指导下,由公司党委及各党支部具体负责实施。按照“年初承诺践诺、季度量化评分、年底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1.年初承诺践诺。年初对照《党章》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就党员履行义务、党组织发挥作用等作出公开承诺。

 2.每月量化评分。每月党员对照承诺事项和考评项目进行自查自评;党员应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自评小结。党支部结合党员现实表现、自评情况,对照考评标准对党员进行评分,党员每月得分情况应及时反馈党员本人,通过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

  3.年底综合评定。年底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党员自评、月度评分,并组织群众评议,综合平时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等情况,计算年度考评分值,确定党员星级,报上级党(工)委审核。量化考评综合评定结果作为年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长期流动党员的评定,要通过发函或打电话方式听取流入地党组织或务工单位的意见,根据现实表现情况作出量化考评,年底前将每季度考评情况密封,由党员本人交至流出地党组织统一拟定量化考评综合评定结果。

 (二)考评等级确定

 按照党员自评、月度评分、群众评议与年度评定四个评价主体进行,依次按照 10%、40%、20%、30%的权重计入总分即综合评定分数。

 其中,群众代表评议原则上由党员所属党支部选择党员所在岗位的上级、平级、下级分别 1 人共计 3 人打分(要对党员工作接触多、比较了解)。如果操作存在困难,可参考以上原则找与党员接触较多的 3 个群众代表评分。综合评定分数作为党支部对每位党员做出评议、考核结论的直接、重要参考。

 “优秀党员”:综合评定 90 分(含)以上的; “合格党员”:综合评定在 75(含)-89 分的; “基本合格党员”:综合评定在 65(含)-74 分的; “警示党员”:综合评定在 55(含)-64 分的;

  “不合格党员”:综合评定在 55 分以下的。

 其中,“优秀”党员占党支部全体党员的比例一般在 30%以内。如果“优秀”人数超过比例,可按照党员分数排名择优确定“优秀党员”名单。

 (三)考评结果运用 评定为“优秀党员”,党支部要给予通报表扬,并优先作为推荐集团公司评先选优、业务骨干提拔使用、解决实际困难等方面对象。

 评定为“合格党员”和“基本合格党员”,所在党组织书记要组织开展集体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引导他们进一步强化党员主体意识,提升素质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比学赶超、晋位升级。

 评定为“警示党员”,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不得列为党内关爱帮扶慰问对象,不得申请各类扶持资金,所在党组织书记要与本人一对一谈话,并安排支委成员和先锋党员与其结对帮扶,督促他们端正态度、整改问题。

 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稳妥慎重做好规范处理和组织处置工作,防止定比例、搞末位淘汰。

 预备党员被考评为“警示党员”的,根据具体情形,分别给予延期转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组织处置。

 有下列情形按规定劝其退党:对连续两次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无意留在党内,又不愿意改正的;

  限期改正期满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

 (四)考评职责分工 公司党委:负责量化考评工作的总体策划、督导检查及结果运用工作。

 党支部:负责对支部党员量化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报批,各支部书记为所在党支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考评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党支部每月汇总、公示一次支部党员综合评定得分情况,一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确保考评公平、公正、公开。

 五、考评总体要求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量化评分是新时期集团公司党员管理理念方式上新的探索,是加强公司党员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管理,切实提高全体党员综合素质,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引领创建集团各项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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