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纠风责任书,供大家参考。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惩 防 体 系 建 设
责 任 书
周礼镇中心卫生院 二〇一一年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下简称党风纠风), 明确科室负责人相关责任, 按照卫生局的有关要求, 充分结合《安岳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责任书》 的内容, 制定本责任书。
一、 考核对象 本院各科室、 各党员 二、 签订方式 院支部书记、 院长长与院各科室签订责任书。
三、 考核方法 院纠风小组平时督查, 半年抽查; 各科室进行自查, 并将半年、 年度自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 考核内容 各科室落实党风纠风责任制、 廉洁自律、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的情况。
五、 考核等次确定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四个档次, 由纠风小组根据各科室自查情况, 结合平时掌握、 每季度抽查、年底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初步定等, 报请院领导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不能评为优秀:
1、 各科室负责人不能带头执行廉洁自 律有关规定, 责任落实不到位, 责任分解不明确的, 监督制度不健全的。
2、 各科室干部职工因违反党纪政纪被通报批评。
3、 不遵守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 计划生育制度情况的不得评优。
有下列情况之一, 为不合格:
在工作中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处置不当, 导致上访、 举报属实的。
六、 奖励及惩处 1、 本年度落实党风纠风责任制优秀科室, 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2、 落实党风纠风考核结果, 作为对科室干部职工的业绩评定、 奖励惩处、 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干部职工不能定等为优秀。要认真查找原因, 限期整改。
4、 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的科室的负责人, 实行责任追究, 给予处分; 涉嫌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支部书记:
院长:
责任科室:
负责人:
签订时间:
二〇一一年二月 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