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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范文推荐)

时间:2022-09-14 16:4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范文推荐)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 2007 级农村经济管理大专班

 招 生 简 章

 一、 培养目标 为农村基层组织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 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农村党员干部和工作骨干。

  二、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 招生对象:

 农村的党员、 干部或后备干部, 即村党支部委员、 村委会委员、 负责村的共青团、 妇女、 民兵、 调解、 治保、 计生等工作的积极分子、 农村各类企业或商业活动中的骨干等。

 2、 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高中、 中专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 能长期坚持学习

 3、 免试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免试入学。

 ①曾被评为县(市、 区)

 级或军队团级及其以上单位先进个人者;

 ②曾获军队、 公安等系统三等功以上奖励者;

 ③大专毕业以上学历者;

 ④具有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初级以上职称者;

 ⑤科级以上干部。

 4、 加分条件。

 凡具备报名基本条件,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加 20 分。①年龄超过 25 周岁(即 1982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②受到县(市、 区)

 以上系统表彰的先进个人; ③在军队、 公安等系统立功受奖者; ④归侨、 归侨子女、 华侨子女、 台湾籍报考者; ⑤烈士子女、 烈士配偶; ⑥山区、 海岛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报考者; ⑦退伍、 复员、 转业军人。

 三、 招生办法

 1、 自愿报名, 组织审定, 统一考试, 择优录取。

 2、 各市、 县(市)

 委党校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报考者按照我院编印的入学考试辅导资料进行复习, 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由我院根据录取方案统一录取并签发《学员入学通知书》。

  四、 报名时间、 方式和确认 1. 报名时间:

 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 至 2007 年 4 月 20 日止。

 2. 报名方式:

 ①报名者可登陆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网站(www.zjdx.gov.cn),点击“教学教务管理” 窗口, 进入“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教学教务管理系统”,或输入 61.153.1.152 直接进入“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教学教务管理系统”。

 点击进入“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子系统”, 再点击“网上报名”, 进行用户注册,当用户注册成功后, 即可进行网上报名。

 ②报名者也可到当地党校报名。

 3. 报名确认:

 ①现场报名确认须携带毕业证书、 身份证原件, 并缴复印件各 2 份。

 免试和加分者按规定办理报名的全部手续后, 还需缴验相关荣誉证书、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并缴复印件各 2 份。

 ②报名者未将照片上传入网的,现场确认时须随带身份证到指定的照相馆拍照。

 ③缴报名考试费 40 元(不含复习资料费)。

  五、 专业和学制 开设农村经济管理专业, 学制为三年。

  六、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 语文、 历史。

  七、 考试时间 5 月 19 日

 上午 9∶ 00—11∶ 00

  政治理论 下午 2∶ 00— 4∶ 00

  历

 史 5 月 20 日

 上午 9∶ 00—11∶ 30

  语

 文 八、 学历待遇

 按照中发[2000] 10 号文件的规定和省委[1997] 32 号、[2001] 10 号文件精神, 参加我院农村经济管理函授大专班学习的学员, 学完规定的课程, 经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 由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颁发大专毕业证书, 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九、 课程设置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教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干部写作知识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 现代管理学原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简明教程 法学概论 中国加入 WTO 知识读本 市场营销学 会计学 计算机应用基础 农村政策法规 工业企业经营管理概论 农村金融与财税 商务谈判 农村应用技术与农业开发 农业经济管理概论 经济法教程 贸易经济学 区域经济与城市化 公共关系学 环境法概论 电子商务 毕业论文

 十、 教学方法 实行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学员按时参加所在学区、 辅导站组织的面授辅导, 同时按照省院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自学, 并按时完成作业。

 省院编印《函授导刊》 等资料指导学员自学。

  十一、 组织领导 采取省委党校与市、 县(市)

 委党校联合办学的方式, 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日常教学和教务管理工作, 由各级党校的函授部门负责。

 以地区为单位,按专业编班, 成立班委会进行学习。

 十二、 学习费用 根据国家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 以及采取面授、 电教和刊授等多种教学方式的实际情况, 并经我省物价部门核准, 每生每学期收取学费 650 元, 教材资料费 110 元。

 凡经单位批准报考入学的, 按上述文件规定,学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当地有关规定报销。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 二○○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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