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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精选推荐】

时间:2022-09-14 14:0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1、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精选推荐】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全面辨识、管控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和生产活动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定义

 3.1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

  其组合。

 3.2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3 健康损害:可确认的、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

  精神的不良状态。

 3.4 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

 3.5 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

  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3.6 可接受风险:根据组织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方针已降至组织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3.7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善后处理之初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

 值。包含人身伤亡后所支付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费用。

 4、参考文件 4.1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4.2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4.3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4.4 GB/T 2800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4.5 GB/T 23694 风险管理 术语 4.6 GB/T 24353 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 4.7 GB/T 2792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4.8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4.9 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4.10 GB6441

 企业伤亡事故分类 4.11 GBT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12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4.13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4.14 《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

 11号 4.15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2016版 安监总管四〔2016〕

 31号)

 4.16《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68 号)

 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家主席令(2014)4号)

  4.1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

 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

 5、职责划分:

 5.1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负第一责任。其主要职责应包括:

  5.1.1 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所需要的人力、物资

  等资源;

  5.1.2 成立体系建设推动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5.1.3 组织制定风险分级管控的相关制度,确定各系统、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与

  责任,并定期进行督导、考核;定期组织对体系的运行进行评估;

  5.1.4 发动全员参与风险辨识。

  5.2 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

  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是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和运行的主要负责人,

  具体负责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制定风险判定准则、风险点辨识、危险源识别、风

 险评价及管控措施的制定,负责确定管控层级和运行的更新、评估等。

  5.3 环安管理代表

 5.3.1 负责公司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审定公司重大危险清单

 和控制计划。

 5.3.2 负责本程序的贯彻、实施、指导及监督审查工作,并确认厂区危害因素调

  查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负责保存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相

 关记录,并保持记录的更新。

 5.4 各生产部门 负责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并及时更新;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6.1 危险源的辨识 6.1 危险因素 危险源辨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三个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存在的危险因素:

  6.1.2 三个时态

 6.1.2.1 过去:在时间上,在过去曾经发生,但目前已不再发生的活动(如遗留

  的危害)

 6.1.2.2 现在:现在正在发生者,或过去到现在仍持续发生的活动。

  6.1.2.3 将来:现在尚未发生,但目前正进行规划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活动(潜

 在的法规要求)。

  6.1.3 三种状态

  6.1.3.1 正常:在标准作业条件下及周期性作业下之操作行为活动,例如:设备

  操作、周期性保养、设备运转。

  6.1.3.2 异常:在非标准作业条件下及非周期性作业下之操作行为活动例如:

  非周期性保养、非计划性的停电。

  6.1.3.3 紧急:天然灾害或人员过失,如地震、台风、火灾、爆炸、设备严

 重故障、紧急排放、利害相关者之重大反应,例如:化学品泄漏。

 6.1.4 七种类型

 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其它。

 6.2 辨识范围

 6.2.1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6.2.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访客及内外部人员)的

  活动;

 6.2.3人的行为,能力及其他人为因素;

 6.2.4源于工作场所外部会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造成不利的职

  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 6.2.5在工作场所附近、由组织控制下的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产生的危险源;

 6.2.6由本公司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6.2.7组织及其活动或材料的变更或已纳入计划的变更;

 6.2.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临时的变更及其对运行、过程和

  活动的影响;

 6.2.9所有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 6.2.10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

  的设计,包括其与人的能力相适应。

 6.3 风险辨识

 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风险评价,由各单位进行辨识评价,部门主管审核后报送环

  安部。

 6.4 风险整理汇总 环安部在审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汇总,列出公司的危险源。

 6.5 风险评价

  6.5.1 风险评价方法

 6.5.1.1 危险源风险评价应综合物理性、生物性、人因工学、化学性进行全面考

 虑。评估时应考虑危害可能状况之结果:

 6.5.1.2 例行性(正常操作)条件下。

 6.5.1.3 非例行性(非正常操作)条件下。

 6.5.1.4 事故、事件和潜在紧急状况。

 6.5.2 危险源风险评价原则要点:风险评价系针对员工于作业程序中之潜在危害,

  做定性和定量之分析,藉此判断各种潜在危害对厂内工作人员之危害程度,

 其结果可作为安全改善目标规划、设计及紧急应变计划拟定之依据。

 6.5.3 本公司危险源风险评价依各单位职务别或机台设备之作业步骤,针对物理、

 生物、人因工学及其它危害分类,估计其发生率、暴露率及严重性,并依

 <危害辨识评价表>(SEHS-P002-02)确定重大潜在之危害作业步骤。

 6.5.4 各部门依据所属安全卫生责任区域分配,进行审查评估。

 6.5.4.1 各单位依自己的权责范围填写;

 6.5.4.2 风险等级意义:依评估程序将最终评估分数,依风险等级实行对策; 6.6 风险评价依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 评价法)进行评价 6.6.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评价 (发生可能性因子-L)

 分数值 事故、事件或偏差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事件或偏差。

 3 可能,但不经常。或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或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未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能定期进行监测。

 0.2 极不可能。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0.1 实际不可能。

 6.6.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评价(暴露频率-E)

 分数值 人员暴露于危险, 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人员暴露于危险,

 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10 每天连续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5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1次/年) 6.6.3 发生事故后产生的后果评价 (严重性因子-C)

 分值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事故造成的后果 直接经济损失 停工 公司形象 100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大灾难,3 人以上死亡,或 10 人以上重伤 500万元以上的 公司 停产 重大国内影响 40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灾难,1 人以上 3 人(包含 3 人)以下人员死亡,或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重伤 100万元以上的 装置 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15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非常严重,1 人死亡或 1人以上 3 人以下重伤 50万元以上的 部分装置停工地区影响 7 不符合上级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容易造成丧失劳动力、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万元以上的 部分设备停工公司及周边范围 3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容易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1万元以上的 1套设备停工引人关注,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1万元以下 没有 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6.2.5.6.1 危险等级划分(危险因子 D)

 危险性分值 D=发生可能性因子 L*发生频率因子 E*严重性因子 C(D=L*E*C )

 风险值 风险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320 1级 极其危险

 立即停止作业,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60~320 2级 高度危险

 重点关注,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应急准备响应措施&运行控制&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70~160 3级 显著危险

 可考虑建立目标、制定/修改作业标准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20~70 4级 轻度危险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加强培训和沟通,提高安全意识,维持现有作业规范并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20 5级 稍有危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 7.6.2 风险评价及分级 根据 5.6.1 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对识别的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价;根据表 7-9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D)的定量值确定风险级别,填入表 7-5 中。完成的本公司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信息表》。

 风险分级是指根据风险值的大小(意味着危害程度),将风险划分不同等级,根据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实现最终降低风险的目的。

 下表为本公司风险分级及应对措施,根据风险划分标准将风险分析的结果进行评级,对于不同的级别的风险制定不同的管控措施,交由不同层级管理。

 、 等级 该危险源出现不可承受风险时责任一级重大 立即停产、撤人,做好应急 公司二级较大 立即采取措施,做好应急 公司三级一般 制定整改方案 车间级五级低风险 下达整改指令 立即提醒、改进 班组岗位 6.2.5.1 危险源的循环辨识 6.2.5.7.1 对所有危险源,首先进行一次基础辨识、评价,即摒除针对危险源的一切工程控制措施、 管理措施,辨识、评价出危险源的基本危险状态,构成基础危险源辨识评价表,层次为“0”;

 6.2.5.7.2 基础危险源评价 D≥20,则加入现有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后进行二次危险源评价,评价出危险源的当前危险状态,层次为“1”; 6.2.5.7.3 二次危险源评价 D≥20,依据“危险等级划分”对应的控制措施,调整、优化管理方案、作业标准、工程控制措施等,降低其危险性后再次进行危险源评价。跌循环至 D≤20,层次依次叠加; 6.2.5.7.4 评价时“C”取值大于 15 的危险源,无论最终 D 值大小,都必须采取控制措施,预防事故发生。评价时“C”取值大于 7 的危险源,其维护、维修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循挂牌上锁制度; 6.2.5.7.5 如在上条的跌循环中,因无法提出有效改善措施,致危险源的 D 值大于 20,无法再降低的,该危险源列为“不可接受”危险源。

 6.2.5.2 不可接受危险源 除了符合上条中条件的,以下四类情形直接列入“不可接受”危险源。

 6.2.5.8.1 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6.2.5.8.2 客户及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6.2.5.8.3 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无合理控制措施;

 6.2.5.8.4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安全事故隐患,且无适当控制措施。

 6.2.5.3 审核<重大危险源清单>(SEHS-P002-03)并下发,各部门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评价,将结果填写在<危险辩识评价表>(SEHS-P002-02)中,公司环安部进行汇总审核,建立全公司<重大危险源清单>(SEHS-P002-03),对于列为重大危险源的一定要制定确实可行之管控措施,环安管理方案,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

 6.2.5.4 危险评估表中的“现有控制措施”项以及“不可接受”危险源必须体现于员工的“三级教育”内,并向员工公示,以确保员工能够正确知悉其所处工作的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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