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小学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区物价局:
遵照粤价函[2009]1091 号文的要求, 我校对符合规定入学条件外省学生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外, 再没有发生其它收费行为。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我校 2009-2010 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就读学生有 323 人, 其中属本地农村户口学生有 225 人; 外省籍学生 98 人。
第二学期在校就读学生 329 人, 其中属本地农村户口学生 211 人, 外省籍学生 118 人。
收费如下:
1、 2009—2010 年第一学期:
外省籍学生 98 人, 每生收费 254 元。
实收:
254×98=24892 元 2、 2009—2010 年第二学期, 外省籍学生 118 人, 每生收费 254 元。
实收:
254×118=29972 元。
以上合计收费:
54864 元。
二、 我校一贯遵照各级的纪律要求, 依章守规, 严格做好收费工作。
近年我们继续依照相关文件要求, 禁止收费的我校绝对没收, 可以收的我校也认真履行收费报告制度, 并按批准备案好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执行, 没有出现越权收费、自立项目、 自定收费标准、 提高标准收费、 搭车收费或分解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在收费管理的执行上, 能按规定建立收费许可证制度, 采用上级统一票据,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收费登记制度, 及落实“收支两条线” 等制度。
特此报告, 请予审查。
2010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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