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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书记队伍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2-09-18 09: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乡镇党委书记队伍意见【精选推荐】

 

 关于建设“四强一高” 型 乡镇党委书记队伍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守信念、 讲奉献、有本领、 重品行的要求,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 奉献精神强、 发展本领强、 协调能力强、 群众威信高的 “四强一高” 型乡 镇( 街道)

 党( 工)

 委书记( 以下简称“乡镇党委书记”)

 队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有关党内法规,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明确“四强一高” 的目标要求。

 乡 镇党委书记要努力达到以下目 标要求:( 1)

 政治素质强。

 理想信念坚定, 注重党性修养, 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 2)

 奉献精神强。

 有正确的政绩观, 热爱基层工作, 事业心、 责任感强, 求真务实, 甘于奉献, 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 3)

 发展本领强。

 思想解放, 眼界宽阔, 善于结合本地实际,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乡 镇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 4)

 协调能力强。

 基层工作经验丰富, 善于驾驭和处理复杂情况; 善于抓班子、 带队伍, 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工作开展。( 5)

 群众威信高。

 宗旨观念强, 对群众有深厚感情, 作风民主, 公道正派, 品行端正, 清正廉洁, 群众反映好, 社会形象好。

 二、 注重从基层选拔乡镇党委书记。

 加大从具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乡 镇党委书记的力度。市、 县( 市、 区)

 机关、 事业单位的优秀干部, 没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 一般不直接任用为乡 镇党委书记。

 三、 形成乡镇党委书记队伍梯次配备的年龄结构。换届集中调整时, 乡 镇党委书记队伍以 40 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 36—45 岁的要占 70%左右, 35 岁以下、 45岁 以上的分别要占一定比例。

 每市要配备一定数量的30 岁左右的乡 镇党委书记。

 四、 保持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稳定。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

 乡 镇党委书记应当任满一届, 无特殊原因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

 乡 镇党委任期内, 因特殊原因调整乡 镇党委书记不得超过一次。

 乡 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

 五、 全面推行“两公开四差额” 选任办法。

 乡 镇党

 委书记拟任人选, 通过公开空缺职位及职位要求, 公开选任方法及选任程序, 实行差额推荐、 差额考察、 差额酝酿、 差额表决的办法产生。

 六、 乡镇党委书记任免由市委组织部审批。

 乡 镇党委书记的选拔任用, 由县( 市、 区)

 党委研究考察并提出意见, 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 加强后备人才储备和培养。

 建立符合乡 镇党委书记近期、 中期、 长期队伍建设的后备人才库, 认真制定后备人才培养锻炼计划, 实行备用结合、 动态管理。

 八、 加大乡镇党委书记交流力度。

 市委组织部要统筹考虑优秀乡 镇党委书记及后备人才的安排使用。

 结合换届调整或工作需要, 安排适当数量的优秀乡 镇党委书记与市直机关、 跨县( 市、 区)

 交流。

 九、 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分级培训。

 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乡 镇党委书记示范培训和新任职培训; 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专题教育培训; 县( 市、 区)

 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日 常教育培训。

 乡 镇党委书记在任期内应至少参加 1次省及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 每年应至少参加 1 次县及以上组织的集中培训。

 十、 着力提高乡镇党委书记的履职能力。

 定期组织乡 镇党委书记论坛, 有计划地组织乡 镇党委书记到上级机关、 经济发达地区、 重点工程和企业考察学习、 短期

 实践培训, 不断提高乡 镇党委书记领导发展、 为民服务、依法办事、 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十一、 制定科学的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按照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要求, 充分考虑乡 镇规模、 经济基础、 区位特点等, 分类研究制定适用于不同乡 镇情况的乡 镇党委书记考核评价办法, 建立健全以年度考核为基础、 以换届或任职考察为重点的乡 镇党委书记考核评价机制。

 十二、 加强重大事项跟踪考察。

 注重在完成重大任务、 应对重大事件中了 解、 考察、 识别乡 镇党委书记。对经受住考验、 表现突出的, 注意提拔使用; 对推诿扯皮、 工作不力的, 及时予以调整; 对临阵退缩、 失职渎职的, 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 加大群众评价在考核中的分量。

 定期组织对乡 镇工作和乡 镇党委书记的群众满意度调查。

 年度考核、 换届考察时, 要吸收服务联系对象、 党员 群众代表参加民主评议, 并采取随机调查、 入户 走访等形式, 直接听取党员 群众的意见。

 十四、 依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

 对年度考核优秀的, 要予以褒奖, 当年奖励一个月 工资; 对工作不力、群众不满意, 民主评议优秀和称职票未达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 要及时进行调整; 对

 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 经组织考察无特殊原因的, 应予免职。

 十五、 实行定期谈心谈话制度。

 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每年约谈乡 镇党委书记一次, 县( 市、 区)

 委书记每半年应至少同乡 镇党委书记谈心谈话一次, 了 解其思想、 工作、 生活、 作风和廉洁自 律等方面情况, 肯定成绩, 指出不足, 帮促提高。

 十六、 对乡镇党委书记实施有效监督。

 健全落实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

 县( 市、 区)

 委可定期开展对乡 镇的巡回检查, 直接听取党员 群众对乡 镇工作和乡 镇党委书记的意见。

 市及以上“12380” 等渠道收集的反映乡镇党委书记问题的信息, 由市委组织部直接调查处理。

 十七、 强化对乡镇党委书记的政治激励。

 在县级换届或县( 市、 区)

 党政领导职位空缺时, 要优先从长期在条件艰苦、 困难和矛盾较多的乡 镇工作, 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乡 镇党委书记中选拔。

 省、 市公开选拔县( 处)

 级干部, 可视情况拿出一定名 额面向优秀乡 镇党委书记考选。

 十八、 关心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生活。

 改善乡 镇工作生活条件, 对长期担任乡 镇党委书记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 重视解决乡 镇党委书记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鼓励乡 镇党委书记扎根基层、 安心工作。

 对因工

 作需要退下来的乡 镇党委书记要妥善安置。

 十九、 定期开展优秀乡镇党委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省、 市党委定期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优秀乡 镇党委书记。

 及时总结、 宣传优秀乡 镇党委书记的先进事迹, 增强乡 镇党委书记的荣誉感、 使命感。

 二十、 各市党委组织部要根据本《意见》 精神, 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党委书记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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