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和成秘书网平台! 心得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疫情防控 述职报告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共同富裕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2013新清单十大变化

时间:2022-09-15 15:3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3新清单十大变化,供大家参考。

2013新清单十大变化

 

  2013 新清单大型知识巡讲 变化一:

 "久合必分, 一母九子”,201 3 清单规范结构全新变化。

  变化二:

 “更细更全, 全程管控”,明确了新清单在合同管理、 全过程造价精细化管理方面的依据作用。

 【条文】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变化三:

 “明确范围, 强化执行”, 清晰的界定了新清单的使用范围, 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条文】

 3. 1. 1: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 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条文】

 3. 1. 2: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 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条文】

 3. 1. 3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 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 的其他规定

 变化四:

 “合同签订, 加以指导”, 详细规定了多种合同形式的应用方法

 变化五:

 “责任权利, 梳理清晰”, 对发承包双方责任划分更加清晰, 避免扯皮, 可操作性更强 【条文】

 4. 1. 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条文】

 7. 1. 1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 以投标文件为准。

 ”

 【条文】

 3. 4. 1

 建设工程发承包, 必须在招标文件、 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不得采用无限风险、 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变化六:

 “风险区分, 明确范围”, 将承发包双方的风险做了彻底区分, 清晰地界定明确了各方责任 问题:

 影响价款调整的14种因素是哪些?

  变化七:

 “措施部分, 明确分划”, 将措施清单项目明确划分为单价项目和总价项目, 便于分别计价 【条文】

 9. 3. 2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 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 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 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 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变化八:

 “安全施工, 规范保障”, 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 使用及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条文】

 10. 2. 1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和使用范围,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文件和计量规范的规定。

 【条文】

 10. 2. 2

 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 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 则进行分解, 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条文】

 10. 2. 3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承包人可催 告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

  若发生安全事故, 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条文】

 10. 2. 4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 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 不得挪作他用, 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 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应由承包人承担。

 【条文】

 2. 0. 25

 提前竣工(赶工)

 费:

 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 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 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条文】

 2. 0. 26

 误期赔偿费: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 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

 ,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的费用。

  变化九:

 “赶工误工, 新增说明”, 对赶工补偿、 误期赔偿具体计算做出明确的规定 【条文】

 2.0.25

 提前竣工(赶工)

 费:

 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 使合同工程工期缩短, 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条文】

 2.0.26

 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 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包括经发包人批准的延长工期)

 ,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的费用。

  变化十:

 “结算过程, 优化清晰”, 改变现有结算模式, 不完全竣工结算”开创工程结算新纪元 【条文】

 11. 3. 3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天内予以复核, 将复核结果通知承包人, 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发包人、 承包人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 应在7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 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2. 发包人或承包人对复核结果认为有误的, 无异议部分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 有异议部分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推荐访问:2013新清单十大变化 十大 清单 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