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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XX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2-09-05 20: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XX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区XX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区 区 XX 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的导向、激励、约束作用,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高质量完成全局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根据《XX 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市 XX 局个人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平时考核领导小组。

 平时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平考办),设在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及上报。

 二、考核原则

 遵循依法合理、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注重实绩,责任共担、奖优罚劣,简便科学、易于操作的原则,对考核对象的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三、考核对象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四、内容指标

 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即个性指标(工作实绩)和共性指标(综合素质)。机关各科室(股、中队)根据个性、共性指标考核标准(附件 1),结合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进行量化考核。其中:

 个性指标(工作实绩)占 70%,指考核对象依据岗位职能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成效等。

 共性指标(综合素质)占 30%,指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法制水平、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

 评鉴结果按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计算,不混合使用。

 五、考核程序方法

 以季度为考核周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月度小结

 1.月初,制定计划。各科室(股、中队)制定工作计划,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考核对象,每人不少于 3 条,经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当月 5 日前报平考办备案。

 2.月底,对账销单。各科室(股、中队)对考核对象当月工作和履职情况进行梳理小结、查漏补缺,次月 5 日前将考核对象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报平考办,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附件 2)。

 (二)季度评鉴

 1.每季度末,根据月度工作以及平时表现、群众评价、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提出本季度平时考核结果等次建议(附件 3、4、5)。

 2.实行先定等次后赋分。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按百分制相应赋分,标准分别为 95 分、80 分、65 分、50 分。其中:好等次名额不超过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具体配额计算方法:科室(股、中队)主要负责人的好等次=科室数×40%;科室(股、中队)工作人员的好等次=科室(股、中队)考核对象人数×40% 。

 3.关于可直接确定等次的情形:

 (1)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的:

 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2)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的:

 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4.特殊情形参加平时考核的:

 a.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满任职、定级的依据。

 b.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c.因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陪护假以及因工伤休假等时间超过当

 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平时考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次。

 d.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定等次。

 e.受到组织处理、诫勉的公务员,当期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其他考核周期可根据个人表现合理确定等次。

 f.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和所在机关处分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当期考核不确定等次。其他考核周期可根据个人表现合理确定等次。

 5. 平考办 3 日以内完成收集、汇总建议等次,报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季度评鉴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6.委派到镇街人员的月度工作报告单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给大队并进行评鉴。

 7.工作报告单、季度评鉴表等相关考核资料没有按规定时间、要求、内容上报备案的,将降低科室(股、中队)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等次。

 (三)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公开透明,各科室(股、中队)及时向考核对象反馈平时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每季度,将平时考核结果汇总,报区委组织部备案(附件 6、7),备案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的 25 日前。

 六、结果运用

 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职级调整、年度考核、绩效资金的依据。

 (一)平时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年度各类表彰奖励人员必须从平时考核好或较好等次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平时考核结果与职务职级调整挂钩。

 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在职务职级晋升时优先考虑;平时(年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及时谈话提醒;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原则上应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累计三次以上且无一

 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

 年底开展百分制满意度测评,并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形成个人绩效考核年度得分及等次。计算公式为:个人绩效考核年度得分=各季度平时考核平均得分×70%+年终满意度测评得分×30%。

 (四)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资金挂钩。

 个人绩效考核年度结果与绩效资金挂钩,差别化发放的奖金不少于绩效资金基数的20%。

 (五)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同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七、相关事宜

 1.考核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2. 考核对象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得知考核结果 5 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科室(股、中队)申请复查,书面答复意见报平考办备案。

 3. 调任、转任、军队转业安置的,援派或者挂职的,派出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平时考核,按照区委组织部相关规定执行。

 4.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除本方案规定的考核对象以外的其他性质人员的平时考核方案,确保考核全覆盖,做到“人人被考核,全员有等次”。

 5.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以及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平时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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