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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材料制度(精选文档)

时间:2022-09-05 14: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合格材料制度(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不合格材料制度(精选文档)

 

 不合格材料制度 一、不合格材料的管理制度 1、拌和站材料员和质检人员把好质量关,防止以次充好,在保证检测频率的前提下,要随机抽样检查,发现质量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坚决清除出场,费用由拌和站自行承担,情况严重以致影响生产的要严肃处理,处经一定的经济处罚。

 2、拌和站对验收合格的砂石料,必须做到按不同品种、材质、规格分类进仓,存放在待检料仓内。砂子和碎石能可能在源头控制,如进场后砂子不合格,通过过筛能达到质量要求的可以在拌和站对砂子进行筛分同时通知材料供应商并扣除相关费用,如筛分仍然达不到要求坚决清除出场。如碎石含泥量超标可以通过清洗达到质量要求,但清洗费用由材料供应商承担。严禁混存,发现混存的材料全部清除出场。

 3、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矿粉全部由经理部统一购买,全部选用经试验合格产家的产品,并经试验合格,不合格产品坚决不许进场。

 二、不合格产品责任追究制度 1、出现不合格产品后,若委托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记录、试验数据、样品丢失或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试验结论错误或生产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损坏,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根据事故大小原因进行分析经济损失及当事人责任轻重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安质环保部,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2、质量事故处理

 (1)试验室接到质量争议后分类登记,并及时报安质环保部及驻地监理和业主。安质环保部报告技术负责人,并与其同监理一起检查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查阅原始试验记录、试验仪器的使用情况、试验方法、试验环境、数据计算、结论判断方法,如确实无误应签发一份确定原试验报告正确有效的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2)若因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检测报告、结果判断等环节出现错误而造成误判的。应及时进行更正,同时原报告作废,并办理登记手续,对造成错误的直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理。

 (3)若因原试验条件、试验仪器、试验方法的错误而造成误判的,应重新进行试验,重新发送试验报告,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

 (4)若争议方仍有异议,可由总工程师主持重新试验或委托第三方试验。

 (5)质量争议处理的全部资料均作为技术档案,在处理后半个月内由试验室主任整理资料室保管。

 三、不合格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1.拌合质量

 拌合站试验员负责混凝土拌制前及拌制中砂石含水率的测定并验证各种掺入料的合格报告,根据测试结果、环境条件、工作性能要求等及时提出施工配合比,使混凝土配合比和水胶比符合配合比设计的要求。有见证要求时,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交拌合站司机。

 不按上述规定操作,致使混凝土水胶比超限,每发现一次由拌合站站长对试验员处以 200 元罚款。

 拌制混凝土时,拌合站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员下达的施工配料单以及拌合时间、技术交底进行数据输入、控制,对电脑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拌合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试验员、调度、站长反映,通过合法程序进行纠正,不得擅自改变参数和程序。拌合机司机应密切注意所生产混凝土的配料误差情况,确保各种材料计量误差,不超过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和拌合用水 1%,粗细骨料2%的规定。

 拌合司机不按技术交底参数操作或拌合中发现异常情况不解决、不汇报,由站长对其处以 50-200 元罚款。

 在每次开拌之始,试验员和拌合站司机应注意监视和检测前 2-3盘混凝土的和易性。如有异常,应立即分析情况并处置,直至拌合物的和易性符合要求,方可持续生产。当施工配合比调整后,亦应注意开拌时的监视与检测工作。

 试验员负责拌合站混凝土的和易性检测并作好记录,包括:坍落度、扩散度、含气量和温度。发现失控将由站长对试验员处以 200 元以内罚款。

 2.混凝土出厂质量

 混凝土每罐生产完成后,由试验员进行拌合物的性能检测,将检测结果填写到《混凝土签认单》中。无检测结果和试验员签字的《混凝土签认单》的混凝土不得出厂。

 混凝土出厂时,由拌合站司机打印《混凝土签认单》一式三份(拌合站、出厂和现场各一份),签认单上必须有混凝土的使用部位和混

 凝土的有关质量信息。

 混凝土的运输能力应与搅拌、浇筑能力相适应,并应以最少的运转次数,最短的时间将混凝土从拌合站运至浇筑地点,以保证拌合物于浇筑时仍具有施工所需要的和易性要求,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性。

 混凝土运输车司机应根据拌合站调度的统一安排,负责将混凝土在规定时间内安全运至使用地点;负责混凝土接收单的送出与取回,按照规定办理签认手续交回归档保存;当因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拒绝接受时,司机应要求工地调度及时和拌合站调度取得联系,按照拌合站调度指令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加水,严禁混凝土被拒收后又“转圈回来”的现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项目部(分部)质检部对司机处以500 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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