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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7篇(2023年)

时间:2023-06-30 11:25:04 来源:网友投稿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第1篇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7篇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 第1篇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1.1安全生产职责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景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景.维修情景和安全附件校验情景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景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景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景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1.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研究特种设备本事,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1.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研究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本事。

1.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1.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资料之一。

1.5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1.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1.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1.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景。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1.5.8进取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景等。

1.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6班组长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确定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7操作工人职责

1.7.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7.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7.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景,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7.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确定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7.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

1.7.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7.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3公司安全生产职责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2.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

2.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6.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
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
阅读文件.简报.图片;
事故预测讨论;
参加技术座谈;
上课;
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8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8.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资料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资料.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景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贴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3.6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8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景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3.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能够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齐进行,

4.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人均应参加,并由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4.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资料:

4.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
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4.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景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4.4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4.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4.4.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4.4.7审定公司职业管理网络,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经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4.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景汇报。

4.4.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4.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5.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5.2文件管理

5.2.1职责

5.2.1.1公司安全生产职责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5.2.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
审核操作规程;
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5.2.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5.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5.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5.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经过网上下载;
书店购买;
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5.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5.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经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能够经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供给的设施.服务.货物等贴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5.2.2.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5.2.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职责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职责人批准。

5.2.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5特种设备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5.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职责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7文件销毁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职责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能够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借阅。

5.2.8文件一般情景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供给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职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5.3记录管理

5.3.1管理职责

5.3.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
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

5.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
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资料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资料,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资料,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资料,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5.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更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5.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
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研究: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
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
其他相关方的要求;
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5.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
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安全生产职责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6、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6.1总则

6.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景,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6.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6.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经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景报告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6.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6.1.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6.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6.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6.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6.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安全.设备(电气).消防.办公室.人事.医疗.土建.物流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车间领导。

6.2.2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景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6.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6.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
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6设备部门.维修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2.3.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6.2.3.8储运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6.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6.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6.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6.2.3.13各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6.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6.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经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景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6.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再由公司生产调度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6.2.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6.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6.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资料.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景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6.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6.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6.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能够现场.图纸模拟等。

6.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资料.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6.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6.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6.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
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6.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6.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资料.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6.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6.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6.2.5.10检查规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景,检查主要资料:演练情景,培训教育情景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景,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6.2.5.1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景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新条例有规定)

7.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7.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7.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7.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7.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资料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进取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7.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景,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职责,提出事故处理提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7.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7.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职责人和部门,按职责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7.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职责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7.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车间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第三条车间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车间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车间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车间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八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第十九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二十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二十二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四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第二十五条对特种设备车间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第二十六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七条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第二十九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第三十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第三十一条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五章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第三十三条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第三十四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第三十六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八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三十九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 第3篇

(一)特种设备岗位安全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医院负责人的职责:

医院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医院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主要责任者,应当对医院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2)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伤亡事故。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人员的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医院负责人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在紧急情况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①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②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③听从指挥,保持本岗位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⑥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部室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部室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制度。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安全技术部审核并逐级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必须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部门(或者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使用部门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在有效期内安全使用。

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特种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它向人们提供各个过程的具体情况,也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更新报废的根据。通过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可以使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其技术状况,了解和掌握运行规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种设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种设备事故。

4、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①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进出人员的管理。凡进入危险场所的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检测人员),应由公司或部室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③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④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温度、压力、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严禁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况下强行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安全技术部门备案。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是确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因各种原因会产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许的缺陷逐步扩大,产生事故隐患。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缺陷,以便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医院、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各责任部室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做出记录。医院安全技术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8、特种设备报废制度

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部室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9、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医院内部流程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 第4篇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必须定期安排人员巡视各设备现场。

2、制度巡查路线,巡视时间,巡视人员应按此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查。

3、巡查时应按照表格填写应记录的数据和状况,这些数据的状况的获得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表。

4、管理层对下属的巡查要抽检。

5、巡查完后应迅速返回,不得在其他部门逗留。

6、因故不能巡查者向课长或领班申报。

配件耗材和用品及工具领用制度

1、领用材料及工具均应填写领料单,经主管批准后方可领取,并由个人负责保管,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2、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将领用的材料和工具带出本门店以外。

3、凡外出的材料和所带工具均应有部门主管签署的出门证及防损检验后方可带出。

4、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6、多余材料必须及时退库,已使用的材料必须要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出此报销。

7、有回收价值的备件和易流失备件应以旧换新。

8、公用工具,如电锤、万用表、电钻等由领班或课长负责保管。

9、每月核对配件耗材的帐目与实物,采购、领用、库存三者数量必须相符。

10、设备维护员异动离岗时,必须将所领用的全部工具交回。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 第5篇

一、总则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 第6篇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供给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职责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景,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确定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景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职责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资料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景。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景,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理解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忙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能够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定期检查制度

1、工区日常检查:工区现场旁站员、专职安全员、物资设备部、工区总工程师、工区长根据安全管理职责体系分工,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实施日常检查考核。

2、根据工区自身情景,组织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并进行考核。帮忙整改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升工区设备管理本事。

3、工区日常检查:

(1)工区施工现场旁站人员每一天跟班作业,对现场施工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检查及整改结果记入当班旁站员记录。

(2)工区专职安全员、每一天对本工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时随机检查,检查及整改情景记入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本。

(3)物资设备部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情景记入设备检查记录。

(4)工区长每半月必须组织本工区各作业班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按检查考核结果实施工区奖罚规定。

4、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机械设备检查考核后要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上公布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参加人员要签到。

(2)在机械设备检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3)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设备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4)如果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该说未说,该改未改,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今后凡发生事故,均要追究到个人。

5、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发到邮箱,并督促工区整改,并根据整改情景复检。

6、项目部每晚夜间巡查,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抽查。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有计划地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机械设备坚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有效地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设备的安全性,本着“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1、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

2、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3、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4、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到达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

5、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6、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7、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

8、班中职责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

9、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0、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必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必须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操作员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日常维护分为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三种情景。

(一)、出车前的日常维护工作:

1、检查冷却水、燃油、机油是否合乎规定数量,视需添加;

2、检查转向机,制动装置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规定;

4、检查和紧固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部件的螺栓、螺母;

5、检查灯光信号、喇叭、雨刮器的工作状况;

6、检查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景。

(二)、行车中的日常维护工作:

1、注意观察各仪表的工作情景,异常是气压表、机油压力表和水温表,以及查听汽车各部位有无异响。

2、注意检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并检查轮毂、制动鼓、变速器、主传动器的温度和轮胎气压。剔除嵌入大车轮胎的石子及其他杂物。

(三)、收车后的日常维护工作:

1、清洁车内外卫生,坚持车容整洁;

2、检查转向,传动部件,制动系统等各部连接紧固情景;
检查紧固外露部分螺栓螺母;

3、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面石子杂物;

4、检查风扇皮带及空压机皮带的松紧度,必要时进行调整;

5、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6、清洁、检查蓄电池电液平面高度,以及调整油、电路。

7、做好全车必要的紧固和润滑工作,排除行驶中所发现的问题。

三、机械设备根据检修的要求可分为以下二级保养:

(一)、一级保养

1、设备一级保养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逐步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2)减少设备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

(3)消除设备的事故隐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设备处于正常技术状况。

(4)使设备到达整洁、清洁、润滑、安全的要求。

2、一级保养的主要资料

(1)保养前要做好日常的保养资料,进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2)对设备的部分配合间隙进行调整。

(3)除去设备表面的油污、污垢。

(4)检查调整润滑油路,坚持畅通不漏。

(二)、二级保养

1、设备二级保养的目的

(1)使操作者进一步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2)延长设备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3)使设备到达完好标准,提高及坚持设备完好率。

2、二级保养的主要资料

(1)根据设备使用情景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或清洗。

(2)对各传动、液压、冷却系统清洗换油。

(3)修复或更换易损件。

(4)检查电器,修整线路,清洁电动机。

(5)检修,调整精度,校正水平。

操作员应善于发现和及时排除车辆行驶中出现的一般故障。对于解决不了的技术故障,操作员应及时上报工区物资设备部。

四、机械设备维修由各保管及使用单位自修,指挥部车辆指定修理厂维修,进场起重机械必须有安检证书,项目部会定期对施工机械等检查,不贴合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整改。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刻停止施工。对小型机具及厂内车辆各保管及使用单位自行维修,有需要项目部配合应及时通知设备部,并做记录。

五、大修后机械应注意磨合期,不宜长时间使用机械。并指定专人看护。

六、各施工机械设备每日开工前要检查刹车、制动等,以保证运转的安全性。

七、维修过程中更换配件必须是原厂配件,有合格证及检验证明,对每次维修做好记录,有可追溯性。

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制度

设备安全内业工作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基础,加强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有利于标准化管理的顺利进行和做好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1、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并坚持内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各级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职责要完善上墙。

2、工区安全内业实行标准化管理,统一管理,分类归档,做好标识。

3、工区要根据进场设备情景,及时建立机械设备台帐。设备进场时索要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属于特种设备的必须有贴合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和复审记录。

4、工区必须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统计台帐,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必须由工区安质部复印后,统一建立台帐、存档。

5、对于退场机械设备,要填写退场设备记录,由设备部统计并存档。

6、要建立机械设备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文件收发记录,安全电话记录等过程工作记录;
安全工作日记,机械设备安全质量监察整改通知书、安全质量监察罚款通知单等过程管理记录。分类存档,以备查看,实现可追溯性。

7、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考评及奖罚标准等统一汇编装订,分类归档。

安全教育制度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职工的入企教育、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

(一)入企教育

对入企的新职工,其中包括新招工人,外企业调入本企业的职工、以及招收的临时工、农民合同工等,在没有分配到施工队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企业劳资部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按正规化教育方式实施安全教育。

教育的主要资料是:

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程,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的意义、目的和任务等;

介绍本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特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场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本企业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本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火、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等安全常识。

入企教育结束后,应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新工人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分配到施工队,进行队级安全教育。

(二)施工队安全教育

新工人或在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施工队后,对新工人再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的资料有:

本队施工作业任务、特点、作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区域,要害部位;
劳动保护法规、安全守则、劳动纪律;

本队施工采用的工艺技术,所用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

本队施工工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本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负责的资料。

(三)操作岗位教育

新职工或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班组后,结合现场施工情景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对自我将从事的作业、进入的岗位,获得基本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教育的主要资料是:

上岗作业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劳动纪律;

本工班、班组施工任务,人员分工情景,各工序相互联系,本工序安全生产应负的职责;

施工中所用工具、电器设备的现状,易发事故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情景及其作用,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技术和注意事项;
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卫生标准和礼貌施工的具体资料;

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根据三级教育的资料及要求,本工区负责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施工队教育由工区安质部长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配合实施;
操作岗位教育由专职安全员组织,质检员协助,施工队长配合实施。

三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组织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安全教育补课,重新考试,必须到达合格,才准上岗。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制度 第7篇

1、总则

为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下属各分厂.部室(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采购.接收.安装改造维修.注册登记及变更.定期检验.日常运行及维护.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停用启用.注销等流程的安全管理。

2.2本规定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内所涵盖设备(包括安全附件)。

3、特种设备购置.接收要求

3.1必须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不得选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无正式资质厂家生产的设备。

3.2特种设备到货时,工程部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质量认真检查,并仔细核对其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资料妥善保管存档。

4、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要求

4.1工程部使用单位提出招投标申请后,招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招标,招标部门应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进行资质核实,不具备资质的不得参与招投标。

4.2工程部使用单位应监督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开工前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办理报检手续,并将“告知单”及“报检回执”复印件存档,并留安全部备案。

4.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取得监督检验合格证书,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4.4对于需进行安装的特种设备,设备随机资料由安装单位保管,由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连同安装告知书.监督检验报告等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资料留有备份。

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5.1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2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时,应供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等有关资料。资料准备好后报公司安全部审核。审核经过后由安全部统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3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6.1使用单位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公司内部提报工作。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含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安全部审核。安全部审核经过后,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检验申请,并将检验计划下发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计划做好检验的准备及配合工作。

6.2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使用单位应将检验报告交档案室,自我留存复印件,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置于对应特种设备醒目处。特种设备单位在拿到“检验报告”5天内,将更新后的最新台帐报安全部备案。

6.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按附件二执行。

7、日常运行及维护

7.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公司《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持证上岗。

7.2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岗位应按照设备特点及使用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7.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
安全部不定期组织职能部室及各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抽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职责人,涉及费用的要估计费用,并及时对整改情景进行复查。对于无法短时间进行整改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可行的临时措施及监护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设备受控安全可靠运行。

7.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员应根据本单位设备及生产特点,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生产和技术人员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报告程序及报告资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救援人员及所需应急物资。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进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景及时进行修订。

7.5使用单位需停用特种设备(一年以上),应当封存设备,同时应当取得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准许停用的批复,然后持有批复并填写《特种设备停用申请表》书面告知安全部,由安全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如若重新启用,使用单位应向安全部提交检验申请,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检,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确需报废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设备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在设备报废后5日内,使用单位持报废手续并填写《特种设备注销申请表》和电子版,提交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7使用单位安全员应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含设计资料和随机资料.日常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的建立完善工作。安全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台帐;
(见附件一样式)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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