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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会议16篇(全文)

时间:2023-06-27 17: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第1篇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会议16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16篇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1篇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
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内容: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

(1)公司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召开,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3、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如工作具体内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四)、其他会议

1、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3、员工发起的会议

公司员工可以发起一定级别的会议,员工对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时,可以提请适当级别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议纳入临时会议的范围,并由主经理批准。

四、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行政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4、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内容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行政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别重大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2)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3)会议场所布置;

(4)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5)会议签到;

(6)会后事项安排。

(7)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三)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应该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情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应该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5、与会人员必须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迟到则赞助10元,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无故缺席者,赞助50元。

2、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迟到的则缴纳1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决策层人员共同参加的为高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必须到场,迟到的则缴纳5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发现有以上情况者,一次赞助10元,成长10次。

5、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情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2篇

为规范视频会议的使用,保证视频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会议申请流程及标准

1、各职能部门召开的接口人视频会议需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见附件一),分管(副)总裁签字后交至集团it部留档,并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视频会议后如需要本部门以外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助或者需要运营督导部进行督导的,请抄送相关部门。

2、集团总监级以上、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或全国全员视频会议均需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提交至总裁办主任处,经总裁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并将该申请单交至集团it部留档。

3、总裁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国(全员)视频会议;

4、集团各职能中心所召开的全国总监级以上视频会议应由集团总裁办主任或运营督导总监或培训总监出席,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后期配合工作。

5、全国全员伙伴视频会议应由集团培训中心召集,集团总裁办主任以上领导主持,并由集团、地方公司it负责人负责设备的通畅。

二、会议设备及网络要求

1、各分公司it接口人必须准备相应设备,如:摄像头、音箱、话筒(或者耳麦),如有缺失或运行不正常,需提前至少一天在当地自行采购并调试,确保设备可用。

2、会议期间必须保证网络通畅,开会使用的电脑带宽需在4m以上,即实际下载速度需保证在200k以上;
it接口人在会议开始之前需检查当地分公司的网络状况,必要时限制其他伙伴的网络带宽或直接断开网络。

3、集团it部应提前建立好会议,以保证各分公司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可以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

4、各分公司必须根据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上线,it接口人需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调试完毕(由于目前大多分工司没有专职it,如没有把握在30分钟内调试完成,请提前更多的时间进行调试,如有问题可询问集团it部,务必保证在规定时间会议系统能正常使用)。

三、奖惩措施

以上事项请各分公司提前做好准备,如在会议进行中发现缺少硬件(没有话筒、没有视频),或者没有准时上线的以及由于网络状况导致时常断线或带宽不够的,一律作为缺席处理;
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it、集团it将承担三级连带责任,各成长50元。若由于集团it部延迟建立会议导致各分公司无法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集团it成长100元。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3篇

第一条、根据公司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区域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的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要求:

一、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区域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二、会议应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三、讲求实效。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四、严格会议纪律。会议主办区域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区域经理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参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域内各部门的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第四条、区域各类会议及其安排如下:

一、区域领导工作例会

(一)区域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召开。

(二)区域工作例会出席人员为区域内各项目主管,区域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由区域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出席时,可授权区域其他领导成员主持。

(三)区域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区域经理通报重要事项;各项目队长报告本项目上月工作情况,对照上月会议安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提出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区域经理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体工作并宣布议定事项。

(四)区域工作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重要事项和公司指示及时传达给项目每个队员。

二、项目例会

(一)项目例会,由区域内所著项目队长自行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会时间、参会人员等。(二)项目例会由项目队长主持,该项目全体队员参加。

(三)项目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项目队长传达区域会议指示,通报项目近期总体工作安排和面临的问题;各班组领班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建议和本月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项目队长提出部门下周工作要点、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四)项目例会由项目队长指定一名员工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主持人、时间、议题、发言概要、工作要点及时限要求。

三、区域及项目其它临时性会议,另行安排确定。

第五条、会议计划与统筹

一、每月28日前,区域经理与各项目队长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各类会议,编制《区域月度会议计划》。

二、凡已列入《区域月度会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会议时,主管部门应提前2天通知。

三、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六条、会议准备

一、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区域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主办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参会人员;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主办,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主办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与会人员;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

二、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主办部门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2、各区域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应向办公室书面提出,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七条、会议组织

一、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二、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及项目、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三、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四、会议记录。

区域各类会议均应设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会议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负责会议考勤记录,并报会议主持人核准;

6、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1.0职责

1.1项目队长负责保安装备的发放和保管。

1.2各领班负责对各类装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

1.3当班保安员负责当班时期各装备的维护和保管。

2.0工作要求

2.1保安装备包括:

a)对讲机及其配件;

b)电警棍、警棍。

2.2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2.2.1保安各岗位配置一部对讲机,使用""频道。

2.2.2对讲机只供当班保安员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对讲机损坏未查出责任人时,由当班班长负责维修和赔偿。

2.2.3对讲机备用电源由专人负责集中充电,统一调换,以保证对讲机正常使用。

2.2.4使用对讲机时,严禁随手乱放。

2.2.5对讲机通话必须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禁止大声喧哗。a)呼叫:"×××(部门/岗位)收到请讲。"

b)回答:"我是×××,收到,请讲。"

c)完毕:"收到。"或"完毕"。

d)报告情况时应按人、地、时、事、历、因、果七字要素报告,报告时语言要简练,发音要清楚干脆。例如:"我是中银5号,9:30有一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入,请指示。"

e)称呼规范:一律使用文明用语,男性称"先生",女性称"女士",小孩称"小朋友",领导的称呼应是:"姓加职务"。

f)呼叫程序规范:当有人在使用对讲机,且没有通话完毕时,其他人不得抢用。

g)如需汇报值班情况,有情况汇报情况,无情况只需汇报:"正常"。

2.2.6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3电警棍、警棍的使用管理

保安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穿着保安员服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同制式保安员服装不得混穿,保安员服装与便服不得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员服装不得混穿;

(2)按照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袖章等标志,不同制式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保安员身份或者值勤无关的标志、物品;

(3)执勤时需佩戴专用武装带的,应规范佩戴。

(4)保安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的,需归还保安员服装。

二、保安员装备管理制度

保安员装备是指保安从业单位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标准,为保安员配备执勤所需的交通、通信、防卫、防护等装备器材。

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员装备应当集中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养维护,并建立领用登记制度。非执勤时间,不得使用保安员装备。

对讲机

1、对讲机只供当班保安员使用,对讲机的使用人员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交接班时,必须做好交接登记和查验工作,发现故障立即报告,如属人为造成,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讲机损坏未查出责任人时,由当班班长负责维修和赔偿。

2、对讲机按编号登记入帐,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按使用说明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3、对讲机原则上不予外借,并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执行“三禁”规定:一是严禁通话内容涉及工作机密,二是在通话中严禁闲聊或拉扯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三是严禁带回家私作通讯工具。

4、保安各岗位配置一部对讲机,使用""频道。

一、警棍

1、警棍仅限于当班保安巡逻员佩带,只限于制止犯罪和正当防卫时使用。

2、警棍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编号登记入帐,并做好领用登记。

3、警棍不得外借,并严禁携带外出。

4、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当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按价赔偿。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4篇

为规范视频会议的使用,保证视频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会议申请流程及标准

1、各职能部门召开的接口人视频会议需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分管(副)总裁签字后交至集团it部留档,并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视频会议后如需要本部门以外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助或者需要运营督导部进行督导的,请抄送相关部门。

2、集团总监级以上、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或全国全员视频会议均需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提交至总裁办主任处,经总裁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并将该申请单交至集团it部留档。

3、总裁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国(全员)视频会议;

4、集团各职能中心所召开的全国总监级以上视频会议应由集团总裁办主任或运营督导总监或培训总监出席,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后期配合工作。

5、全国全员伙伴视频会议应由集团培训中心召集,集团总裁办主任以上领导主持,并由集团、地方公司it负责人负责设备的通畅。

二、会议设备及网络要求

1、各分公司it接口人必须准备相应设备,如:摄像头、音箱、话筒(或者耳麦),如有缺失或运行不正常,需提前至少一天在当地自行采购并调试,确保设备可用。

2、会议期间必须保证网络通畅,开会使用的电脑带宽需在4m以上,即实际下载速度需保证在200k以上;
it接口人在会议开始之前需检查当地分公司的网络状况,必要时限制其他伙伴的网络带宽或直接断开网络。

3、集团it部应提前建立好会议,以保证各分公司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可以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

4、各分公司必须根据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上线,it接口人需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调试完毕(由于目前大多分工司没有专职it,如没有把握在30分钟内调试完成,请提前更多的时间进行调试,如有问题可询问集团it部,务必保证在规定时间会议系统能正常使用)。

奖惩措施

以上事项请各分公司提前做好准备,如在会议进行中发现缺少硬件(没有话筒、没有视频),或者没有准时上线的以及由于网络状况导致时常断线或带宽不够的,一律作为缺席处理;
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it、集团it将承担三级连带责任,各成长50元。若由于集团it部延迟建立会议导致各分公司无法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集团it成长100元。

本制度经总裁办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集团it部二〇xx年四月十日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5篇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公司会议制度。

二、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内容: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

(1)公司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召开,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3、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如工作具体内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四)、其他会议

1、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3、员工发起的会议

公司员工可以发起一定级别的会议,员工对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时,可以提请适当级别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议纳入临时会议的范围,并由主经理批准。

四、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行政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4、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内容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行政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别重大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②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③会议场所布置;

④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⑤会议签到;

⑥会后事项安排。

⑦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三)、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应该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情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应该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5、与会人员必须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常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迟到则赞助10元,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无故缺席者,赞助50元。

2、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迟到的则缴纳1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决策层人员共同参加的为高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必须到场,迟到的则缴纳5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发现有以上情况者,一次赞助10元,成长10次。

5、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情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嘉实集团会议制度指党委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经营工作会议、部室会议、员工全体会议等会议,为规范会议形式,提高会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党委会议制度

第二条:党委会议是集团公司党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集团公司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特作明确规定。

第三条:会议原则。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议大事、抓大事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会议资料。党委会议主要资料:贯彻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议定涉及集团全局发展的重大决策;落实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礼貌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信访工作、职工队伍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主要资料有:

1、贯彻学习中央、上级指示精神,研究执行意见,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工作。

2、审议集团公司党委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3、审议作出集团公司党委的重要决议。

4、讨论研究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资金的使用以及改革、发展工作中重要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5、研究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在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讨论决定相关的总结表彰、奖惩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事宜。

6、按“三定方案”研究集团公司机构的设置及调整。

7、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和职责追究,研究决定集团公司所属部门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的配备与调整,确定向上级推荐的干部人选。

8、研究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并构成对违纪干部的处理决定,就一个时期的纪检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集团公司精神礼貌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一个时期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宣传工作作出部署。

10、研究集团公司信访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信访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

11、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一个时期的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会、共青团、统战、计划生育中的重大问题,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13、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状况。

14、研究需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会议准备

1、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务必做好充分准备。党委成员如有提交上会研究的事项,应写出简明扼要的意见稿,提前一至两天送集团公司办公室。

2、集团公司党委根据需要,指定有关部门或人员列席党委会议并作工作汇报。有关部门或人员需提前将汇报稿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程序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阅,再列入党委会议议程。

3、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进行汇总,报送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党委会议程。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有些议题材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于会前印发给党委成员审阅并准备意见。

4、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等。

5、办公室应提前落实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材料,通知与会人员等。

第六条:会议组织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出席。

2、党委会议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同志无特殊状况不准请假,如党委委员参加其他会议、活动如与党委会议有冲突的,应服从党委会议。

3、会议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等需要列席会议的,由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确定,办公室负责通知。议题涉及部门等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

4、党委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和程序逐项进行,不得临时动议。

5、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相关资料,在必须时限内属于保密范畴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党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有关职能部门和职责人要按规定时限贯彻落实到位。

7、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做好文字材料的归档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会议时间

1、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状况随时召开。

2、集团公司党委每月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召开一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等,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本制度特作明确规定。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参加,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经营班子成员列席。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可邀请市政府或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每年召开1-2次。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执行董事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能够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对所审议事项构成会议决议,并由董事签字。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主要议题:

(一)传达贯彻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二)审议、批准集团公司工作报告;

(三)讨论决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投资方案;

(四)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五)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六)审议、决定集团公司的资产经营收益状况;

(七)审议、决定集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审议集团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增资扩股、股份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和减资等事项;

(九)审议、决定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事项;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其他需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集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监事会实际,本制度特作规定。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如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每年拟召开1-2次。监事会主席认为有必要时,能够召开临时监事会。

第十七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天前通知全体监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资料等告知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集团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九条: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构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条:监事会决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决议应由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透过。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会议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审议监事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草案;

3、审议监事会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效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资产营运等状况检查的报告;

4、检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经营行为,并能够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奖惩推荐;

5、其他需监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五章: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

第二十二条: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党委成员、经营班子成员,以及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月1-2次。

第二十三条: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部门的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研究集团公司工作的思路、要点、措施、步骤;

3、讨论集团公司重要的经营管理工作,财务预算执行状况及需要讨论的费用开支状况;

4、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及有关协调落实工作。

第二十五条:必要时,由办公室及时起草会议纪要,由召集人审批后印发。

第六章: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办公会议由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每两个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办公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2、总结、交流、布置月度工作;

3、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通报、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行政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等工作。

第七章:经营工作会议制度

第二十九条:经营工作会议由集团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集团公司各承资企业负责人、相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初召开。

第三十条:经营工作会议主要资料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文件、指示、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布置党政联席会议、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2、各承资企业总结、交流上季度工作;汇报下季度工作计划。

3、董事长、总经理认为需要通报、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根据召集人指示,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保管、存档等工作。

第八章:部室会议制度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各部室应建立部室会议制度,部室会议指由各部室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本部室人员参加的部室学习或讨论会,讨论部室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领导要求等。

第九章:全体员工会议制度

第三十三条: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主要资料:传达有关指标精神;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总结表彰、部署、通报工作;宣布有关公司管理工作、员工福利等综合事宜。全体员工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针对具体议题,各类会议可扩大到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十五条: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可召开各条线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其中:

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初召开一次,投资发展部负责召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分管领导及安全专管员参加;项目进度汇报会,原则每季一次,由投资发展部召集,所属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条线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相应部门须建立会议记录,需构成专题会议纪要的,由举办会议部门拟稿,相关部门会签,分管领导审阅,董事长签发,办公室存档。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7篇

为规范生产管理秩序,明确岗位职责,优质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对生产管理负总责。

第二条 公司设立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生产技术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三条 生产技术部经理全面指挥生产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总经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1、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2、全面负责种植、田间管理、采摘收获等生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和推广工作,审定技术方案和标准,积极指导科技创新,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

4、监督和检查各生产组种植和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生产目标的落实完成。

6、协调综合部做好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安排各生产组和员工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的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7、制订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9、对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第五条 生产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技术标准,并在开工前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应优先使用技术熟练的工人,对经反复培训不能掌握生产技术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作的组织开展、工人管理和生产任务的验收落实。具体组织落实基地苗木种植、田间管理、劳力聘用、日常生产事务管理等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生产组,每个生产组可指定1-2人为工作组长,协助生产技术部进行生产管理。生产技术部经理要对基地生产作业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条 应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阶段性生产作业计划。应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产作业计划,并在开工前准备好生产工具,安排好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

第九条 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对各生产组落实公司阶段性作业计划和作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按时完成生产进度或没有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的生产组和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需要定期召开生产组长和工人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不好的予以批评教育;
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条 生产技术部要按照生产需要及时向综合部上报生产资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计划。

生产技术部确定主要生产资料投入的种类、使用数量、范围和方法,经总经理审核后,由生产技术部和综合部共同采购。

第十一条 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由综合部安排专人管理。生产工具的领取和归还施行登记制度。按照谁领取谁使用并负责管理的原则,对造成生产工具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领取人应予以赔偿;
属于生产工具自然损耗无法使用的,领取人不予赔偿。

工作人员应爱惜并合理使用生产资料。人为造成生产资料浪费或不能使用的,应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 对单元地块要实行“五统一”生产,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施肥用药标准、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标准质量。达到栽培模式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精细化。

第十四条 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8篇

为加强公司会议纪律,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类别:公司会议包括年终会、月例会、部门会议、专题会、订单评审会、公司临时会议等。

1、年终会:由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各自总结本部门年度工作情况,按照公司总体要求和指标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等。

2、月例会:每月定期召开,由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主持,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出席。各自汇报当月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的工作计划。

3、部门会议: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部门全体员工应当参加。但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不得与公司月例会及其它临时会议冲突。

4、专题讨论会:为某一事例/项目专门召开的会议,由会议提拟人召集和组织。

5、订单评审会:为某一订单专门召开的订单评审会,由生产部召集和主持,业务部、采购部、财务部及其它相关负责人出席。

6、临时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或者主管组织和主持。

二、会议组织

1、公司所有会议组织遵循“谁提拟,谁主持”的原则。

2、会议召集人需提前做好相关会前通知准备工作,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会议召集前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题、汇报材料、计划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

3、会议通知一般由会议召集人提前一天以上,并以邮件形式通知参会人和会务辅助部门。

4、公司所有会议召开均须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于24小时内应当将会议纪要以邮件形式发送给相关人员。

三、会议纪律

1、公司会议所有参会人员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1)参会人员迟到1分钟,必须在会前跟全体参会者诚意道歉。迟到3分钟,则站立参加会议。

2)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未请假者视同缺席,并处于20元/次的经济处罚。

3)凡因通知传达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由传达人承担相应处罚。

2、参会人员须自觉遵守会议记录,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至振动/无声状态,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确实因公司业务需要接听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离开会场处理。

3、会议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四、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总经办负责解释、补充。

2、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9篇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管理,更好地完成公司的统一目标,建立、健全有序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灵活性和规范工作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全体员工

三、内容

第一条 会议种类

公司月度工作例会、公司周度工作例会、公司的季度会议、公司年度会议、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各部门月度工作例会、各部门周度工作例会、各部门每日工作例会。

第二条 会议具体安排

第三条 会议流程

1、会前准备:

包括议题、主持人、记录人、将要下发的文件、有准备发言,对会议进程的预测和对策。

议题:不要多于三个。

主持人: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不同层级会议)

记录人由主持人委派,即各部门文员,总经理会议有总经理秘书,行政例会有行政秘书。

将下发的文件要做到准确,有错误在会前要经过修改。

文件要按照与会人数复印,不要造成开会中途文件准备不全。要预先考虑到保密程序。

2、会议通知:

根据会前准备拟定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名称、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需带资料,以及通知发放方法和途径。

3、会议纪要

由记录人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只记决议,不记讨论过程,个别重要语句可记。

会议纪要一定要有执行人和完成时间。

会议纪要整理后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如果是连续性会议(如例会),会议上要总结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4、会议流程

第四条 会议管理

1、公司的重要会议由行政部负责计划、布置和管理,实施前必须考虑周详,确定方案,并制定出每个操作步骤,会议结束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及时清理会议室,使会议室保持整洁。

2、各类会议的与会人员应主动参与相关会议。

3、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须在会议前1天内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门负责人。

5、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参加会议,须在会议前1小时内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门负责人。

6、若无故3次不参加会议者,取消其参加会议的资格。

7、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以免影响决议实施。

8、与会人员按公司规定及时提交周工作报告、月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及考核报告,并纳入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级员工的绩效考核中。

9、各类会议均需要做出会议纪要。

第五条 附则

1、会议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实施。

2、会议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其他规章制度中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3、生效日期: 20xx年 月 日。

四、附件

1、附件一: 《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考核表》

2、附件二: 《月(或季)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考核表》

3、附件三: 《周工作会议纪录表》

4、附件三: 《月工作会议记录表》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10篇

第一条、根据公司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区域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的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要求:

一、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区域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二、会议应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三、讲求实效。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四、严格会议纪律。会议主办区域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区域经理请假,同时指定专人代为参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区域内各部门的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第四条、区域各类会议及其安排如下:

一、区域领导工作例会

(一)区域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召开。

(二)区域工作例会出席人员为区域内各项目主管,区域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由区域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出席时,可授权区域其他领导成员主持。

(三)区域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区域经理通报重要事项;各项目队长报告本项目上月工作情况,对照上月会议安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提出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 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区域经理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体工作并宣布议定事项。

(四)区域工作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重要事项和公司指示及时传达给项目每个队员。

二、项目例会

(一)项目例会,由区域内所著项目队长自行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会时间、参会人员等。

(二)项目例会由项目队长主持,该项目全体队员参加。

(三)项目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项目队长传达区域会议指示,通报项目近期总体工作安排和面临的问题;各班组领班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建议和本月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项目队长提出部门下周工作要点、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四)项目例会由项目队长指定一名员工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主持人、时间、议题、发言概要、工作要点及时限要求。

三、区域及项目其它临时性会议,另行安排确定。

第五条、会议计划与统筹

一、每月28日前,区域经理与各项目队长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各类会议,编制《区域月度会议计划》。

二、凡已列入《区域月度会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会议时,主管部门应提前2天通知。

三、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六条、会议准备

一、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区域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主办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参会人员;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主办,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3)其它主办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与会人员;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

二、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主办部门应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2、各区域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应向办公室书面提出,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七条、会议组织

一、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二、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及项目、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三、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四、会议记录。

区域各类会议均应设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会议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负责会议考勤记录,并报会议主持人核准;

6、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11篇

会议制度

一、局务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民政工作方针、政策、任务和要求。

2、讨论和布置重要工作。

3、讨论研究民政系统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

(一)会议资料

1、讨论决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民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4、讨论决定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请示的重大事项。

5、讨论局长、副局长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人员:局长、副局长;
列席人员由局长确定。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长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没有特殊状况,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三、支部会议

(一)会议资料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党的用心分子培养对象、发展目标,并考核预备党员及转正。

3、纠正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二)出席人员:支部全体成员。

(三)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议题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出。

(四)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12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
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
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
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
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
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
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
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
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1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议程序,提高公司的整体决策管理能力和效率,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有序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的召开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高效率原则。会议的召开是绝对必要的,要注重实效,主题明确,准备充分。严禁举办没有明确目标和实际内容的研讨会、座谈会和经验交流。

(2)简化原则。要努力精简会议,尽可能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与会人员。我们应该尽力控制大型会议的召开;协调和巩固可以巩固的会议的召开;坚决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召开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协调解决的会议。

(3)节约原则。会议要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条会议成员应当保守各自的表决意见和有关保密内容,不得说不应该说的、问不应该问的、看不应该看的,严格遵守会议决定。

第四条会议由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会议的类别和内容组织。会议管理集中于综合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司各类会议,制定、修订会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关联单位各类会议的组织管理。

第二章会议的种类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会议包括总经理办公室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议、业务管理协调会议、专题会议、部门日常管理会议、接待会等。

第七条座谈会是指公司召开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资金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评审等会议。

第一节总经理办公室会议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是对公司发展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的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分解和实施公司的年度计划,讨论和定义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投资和融资计划,分析、研究和决策重大事项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市场开发和基金管理。部署、明确生产、市场、财务等关键环节的指导;讨论公司重要人员的任免、组织架构和制度审查。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与会者应作出积极发言,并表明立场。

总经理办公室开会研究、讨论专题问题,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由公司综合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记录、整理。

第二节中层干部会议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会议是企业围绕战略发展、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及时召开的会议。会议传达和执行公司的管理理念、理念、重大决策和决策;告知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财务管理和发展情况,总结工作情况,统一思路,明确职责;激发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14篇

一、不得在综合管理部高峰期间开会,管理人员必须服务于卖场。

二、重大的节假日、周末,超市不召开超过30分钟的会议。

三、会议上所有人员的`手机必须关机或静音。

四、主持会议的人员必须事先准备好会议议题和规定会议时间,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主题,不得随意延长会议时间。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作会议记录。

六、主持会议的人员委托人员作会议记录,整理后参会人员签字。

七、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必须认真阅读会议记录并签字。

八、会议迟到罚款10元,无故缺席会议罚款20元。

九、超市例会应包含顾客服务、提高销售、降低损耗等内容。

十、会上的决议,会后必须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执行较差的,给予罚款50——100元。

十一、每次会议内容,应明确传达级别。

十二、会议上的讨论,应等别人讲完后再讲,不能武断的打断别人的谈话和发言。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1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议程序,提高公司的整体决策管理能力和效率,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有序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的召开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高效率原则。会议的召开是绝对必要的,要注重实效,主题明确,准备充分。严禁举办没有明确目标和实际内容的研讨会、座谈会和经验交流。

(2)简化原则。要努力精简会议,尽可能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与会人员。我们应该尽力控制大型会议的召开;
协调和巩固可以巩固的会议的召开;
坚决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
不召开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协调解决的会议。

(3)节约原则。会议要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条会议成员应当保守各自的表决意见和有关保密内容,不得说不应该说的、问不应该问的、看不应该看的,严格遵守会议决定。

第四条会议由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会议的类别和内容组织。会议管理集中于综合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司各类会议,制定、修订会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关联单位各类会议的组织管理。

第二章会议的种类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会议包括总经理办公室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议、业务管理协调会议、专题会议、部门日常管理会议、接待会等。

第七条座谈会是指公司召开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资金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评审等会议。

第一节总经理办公室会议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是对公司发展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的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分解和实施公司的年度计划,讨论和定义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投资和融资计划,分析、研究和决策重大事项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市场开发和基金管理。部署、明确生产、市场、财务等关键环节的指导;
讨论公司重要人员的任免、组织架构和制度审查。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与会者应作出积极发言,并表明立场。

总经理办公室开会研究、讨论专题问题,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由公司综合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记录、整理。

第二节中层干部会议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会议是企业围绕战略发展、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及时召开的会议。会议传达和执行公司的管理理念、理念、重大决策和决策;
告知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财务管理和发展情况,总结工作情况,统一思路,明确职责;
激发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公司管理制度会议 第16篇

目 的: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总公司部门内部会议参照执行。

权责说明:

总经办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

会议提拟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会议提拟与审批

公司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公司临时会议由总经理、分管领导直接提拟或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提拟、分管领导批准。

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

会议安排原则: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会议准备

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按"谁组织,谁通知"的原则进行。

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进行书面通知,并向总经办提交会议准备申请;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其它准备

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的准备工作。

会务服务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总公司召开的公司会议统一由总经办承担会务服务工作。

会议组织

会议组织遵照"谁主管,谁组织"的原则。

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会议记录及纪要

公司会议应进行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应采用实录形式,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审核签名。

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外泄。会议记录本交总经办存档,永久保存。

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会议纪要的形成、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并填写《会议纪要发放审批单》,包括纪要编号、发放范围、主管领导意见等事项。

会议纪要应分类存档,并按重要程度确定保存期限。

会议跟进

会议决议、决策事项等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另有决定的,从会议决定。

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

会议期间除了紧急情况外不处理其他事务,包括不接听电话。

违反上述规定的,按《员工手册》,的规定进行处理,接听电话的由主持人酌情处理。

会议保密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向外泄露。

会议议决事项,应严格保密,除按规定履行职责外,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和议决情况。

故意泄漏、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视负面影响的大小作出相应处罚。

附则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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