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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16 14:30:07 来源:网友投稿

南陵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2021年民生工程任务,根据《2020 年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皖农科〔2020〕183号)、《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0〕1204号)和《芜湖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市农科教〔2021〕46号)、《2020 年芜湖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市农科教〔2020〕167号)、《芜湖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农〔2021〕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完善秸秆收储转运体系建设,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料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确保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

二、主要任务

(一)秸秆收储体系建设

2021年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2个,每个收储中心秸秆收储量(能力)应达1000吨(含1000吨)以上。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秸秆收储中心(可将秸秆收储中心作为村集体资产,租赁给企业使用),秸秆利用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扶持。同时,鼓励秸秆利用企业和作业服务组织建设秸秆收储中心,开展打捆作业和收储转运,秸秆利用专项资金给予奖补。

(二)秸秆产业化利用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秸秆原料化、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等产业化利用,对年利用秸秆量 500 吨(含 500吨)以上的经营主体,秸秆利用专项资金给予奖补,确保2021年全县秸秆产业化利用量达4万吨。

(三)秸秆还田

继续加大秸秆还田的宣传引导,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实行水稻收割、秸秆粉碎还田一体化作业,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引导农户将秸秆就地堆腐还田、覆盖还田、免耕还田。

三、奖补政策

2021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按下列标准给予奖补:

(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每个收储中心奖补资金80万元。

(二)对秸秆利用企业和作业服务组织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按照总投资额的 30%给予奖补,每个收储中心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 80 万元。

(三)对我县区域内秸秆作业服务组织在打捆设备上安装智能终端进行打捆作业的,以回收本县区域内的秸秆量进行奖补,每吨奖补资金120元。为鼓励秸秆作业服务组织多回收秸秆,对年回收秸秆量500吨以上的,在原有奖补基础上,每吨增加奖补5元,并按每递增100吨增加1元,直至每吨增加奖补10元为止。

(四)对秸秆作业服务组织当年购买秸秆打捆作业的农机具,除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外,另行给予补助(补齐至购机费用的50%)。

(五)对经市、县认定的年利用秸秆量 500 吨(含 500吨)以上的经营主体,根据实际利用的水稻、小麦、其它农作物(油菜、玉米等)秸秆量,分别按60 元/吨、48 元/吨、36 元/吨给予奖补。为鼓励秸秆利用经营主体多利用秸秆,在原有奖补基础上,对超出1 万吨部分提高10%、超出 3 万吨部分提高30%、超出 5 万吨部分提高 40%、超出 10 万吨部分提高 60%奖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鉴于人事变动,调整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调度,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深入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补助政策和工作成效,正确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类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努力营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要素保障。对涉及秸秆综合利用所需的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优先保障。对开展秸秆收储打捆和产业化利用的经营主体,县内金融机构要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对秸秆综合利用招商引资企业,有关部门要在立项、用地、环评、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加强资金监管。省、市下拨和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要专款专用,用足用好,严禁截留和挪用。要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一旦发现经营主体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享受资格并追回奖补资金,且三年内禁止其申报该项奖补。

(四)加强督查考核。秸秆综合利用已纳入2021年民生工程任务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顺利通过。

附件: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1年6月9日

 

南陵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袁学松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 王万飚 (县政府办)

             许方震  (县农业农村局)

 万  春  (县财政局)

成      员:李立新  (县财政局)

赵  维 (县农业农村局)

张绍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曹志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朱  林 (县生态环境分局)

王昭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旭峰(县投资促进中心)

徐继国(县交通运输局)

徐志林(县公安局)

戴旱萍(籍山镇) 

江  祥 (弋江镇)

项  波 (许镇镇)

王  恒 (三里镇)

管  健 (何湾镇)

陈  浩 (工山镇)

张  健 (家发镇)

冯  伟 (烟墩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许方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赵维、李立新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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