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大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人大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人大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人大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人大机关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候选人人选建议名单,由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提出,报县直属机关工委审查批准。
三、人大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和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四、人大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和 孔 离退休党支部委员 孔 应选名额各为 5 名 孔 ,提交支部大会选 孔 举候选人各为 6 名 孔 ,差额 1名。
孔 五、选举时,参加 孔 选举的人数必须超 孔 过应到会人数的五 孔 分之四,方可进行 孔 选举。
六、选 孔 举所收回的选票等 孔 于或少于发出的选 孔 票数,选举有效; 孔 收回的选票多于发 孔 出的选票数,选举 孔 无效,应重新选举 孔 。
七、选举时 孔 选举人获得的赞成 孔 票超过实到会人数 孔 的一半,始得当选 孔 。
应选名额从 孔 高到低选取 5 名党 孔 支部委员。如遇最 孔 后几名候选人票数 孔 相等不能确定当选 孔 人时,应就票数相 孔 等的被
选举人重新 孔 投票。得票多的当 孔 选。
当选人数 孔 少于应选名额时, 孔 不足的名额可另行 孔 选举产生。候选人 孔 从当选的被选举人 孔 中产生,以得票多 孔 少为序确定。
孔 八、投票时,对候 孔 选人可以投赞成票 孔 ,赞成候选人者, 孔 在其姓名后的赞成 孔 栏内打“√”;可 孔 以投不赞成票,即 孔在不赞成后面的不 孔 赞成栏内打“×” 孔 。投不赞成票的可 孔 以另选他人,即在 孔 候选人姓名空格内 孔 写上另选人姓名, 孔 并在另选人姓名后 孔 的赞成栏内打“√ 孔 ”,不打“√”视 孔 为弃权;如对某候 孔 选人投弃权票,即 孔 不在其姓名后面的 孔 空格内画任何符号 孔 。每张选票所选人 孔 数等于或少于应选 孔 人数的有效,超过 孔 应选人数的无效, 孔 重复提名的只计一 孔 票。
九、选举 孔 设监票人 1 名,计 孔 票人 2 名。已提名 孔 作为党支部委员候 孔 选人的不得担任监 孔 票人、计票人。
孔
十、投票结束后 孔 ,由监票人当众核 孔 对票数结果,然后 孔进行计票。计票结 孔 果由监票人向全体 孔 党员报告。
十 孔 一、会议结束后将 孔 选举结果报告县直 孔 属机关工委。
孔 十二、党支部分工 孔 。选出支部委员后 孔 ,由常委会党组领 孔 导分别主持召开新 孔 一届党支部第一次 孔 委员会议,提出委 孔员分工方案,提请 孔 党支部第一次会议 孔 通过。
十三、本选 孔 举办法,经党员大 孔 会通过后生效。
人大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人大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人大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人大机关党支部和离退休党支部候选人人选建议名单,由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提出,报县直属机关工委审查批准。
三、人大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和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四、人大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和离退休党支部委员应选名额各为 5 名,提交支部大会选举候选人各为 6 名,差额 1 名。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选举时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应选名额从高到低选取 5 名党支部委员。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产生。候选人从当选的被选举人中产生,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
八、投票时,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赞成候选人者,在其姓名后的赞成栏内打“√”;可以投不赞成票,即在不赞成后面的不赞成栏内打“×”。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即在候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后的赞成栏内打“√”,不打“√”视为弃权;如对某候选人投弃权票,即不在其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画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重复提名的只计一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 1 名,计票人 2 名。已提名作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核对票数结果,然后进行计票。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全体党员报告。
十一、会议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告县直属机关工委。
十二、党支部分工。选出支部委员后,由常委会党组领导分别主持召开新一届党支部第一次委员会议,提出委员分工方案,提请党支部第一次会议通过。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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