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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制度建设(范文推荐)

时间:2022-09-17 20:4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制度建设(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制度建设(范文推荐)

 

 理论学习制度 党支部理论学习是党员、干部在职学习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党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和不同时期的学习内容,制定好阶段性学习计划。

 二、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2、形势任务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

 3、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党的传统和作风教育。

 5、党员现实思想教育。

 三、学习时间:

 1、集中学习时间和集中交流时间为星期四上午。

 2、全年集中学习次数不得少于 12 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 2 小时。

 3、各人自学时间每月不低于 6 小时。

 四、党支部学习设有专门的学习记录,并指定专人记录保管。

 五、学习记录每年年底汇总一次,按年度建档。学习记录档案作长期保存。

 六、严格党支部学习的考勤制度,党员每年学习的出勤率应达到 80%以上。

 七、党员每人半年学习摘录或心得体会不得少于 2 篇。

 八、党支部学习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个人自学与集中交流结合起来,把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结合起来,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建立集中研讨交流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4、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5、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由支部委员会负责检查落实,由专人负责记录、保管和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支委会一般应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书记主持。

 3、会议由全体支委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非党员行政领导列席参加。

 4、会议的主要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完成措施,并进行检查和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研究干部选拔、调整和任用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新党员发展和评先评优工作;讨论、研究和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等。

 5、党支部委员会应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4、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分析本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向支部推荐优秀党员;讨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落实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5、会议内容由党小组长负责记录和保管。

 四、党课制度 1、党课是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在正常情况下,党支部要按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进行,每年至少一次。

 2、党课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要论述;学习党在近期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内外时事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形势教育。

 3、每次党课参加人数不能少于 90%,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旷课。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进行补课。

 4、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党员先进典型代表或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党员担任。每次授课要进行充分的备课,讲课时要密切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支部议事规则 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教务处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如下:

 一、议事原则 (一)党支部及其成员,必须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组织原则。

 (二)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个党支部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对重大问题产生不同意见时,且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需进一步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四)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对党组织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五)坚持严守党的机密的原则。党支部每一个成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必须严守秘密,讲纪律、讲党性。

 二、议事内容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意见。

 (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执行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三)研究决定工作规划、计划和目标,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讨论决定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

 (五)研究决定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基层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部署。

 (六)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研究决定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的配备、调整,领导成员的推荐、提名、任免,非领导职务的审定,干部的考核、录用、奖惩、交流、职务升降、辞职辞退等事宜。

 (七)按管理权限审核中心的人员编制、年度增人计划、机构的设置与变更方案。

 (八)讨论通过党支部成员代表党支部所作的重要讲话、报告以及党支部的重要文件,审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重要报告。

 (九)其它需要提交党支部集体讨论研究的重要事宜。

 三、议事程序 (一)主持人就议题首先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二)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三)主持人根据讨论研究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策意见; (四)到会的党支部成员进行表决:

 (五)形成决议: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数的半数为通过。

 四、其它事项 (一)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的议题及时间,由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支部成员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前一般应征询党支部成员的意见。会议议题和日期确定后,通常应提前l-2 天通知党支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作好准备。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对重大问题、重要文件和干部任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才能召开。成员因故请假,可在会前将其意见用书面形式进行表达。

 (五)党支部会议在表决时,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如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

 (六)会议作出决议后,按分工负责的范围。责成分管成员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而使决策无法实施时,分工负责的成员必须及时提请复议。

 (七)党支部会议应有专人专簿记录,并归档保管。每次党支部会议记录须经主持人审阅签字。因故未参加会议的党支部成员,会后应阅看会议记录。

 (八)党支部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讲行扩大。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教务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4至8 月之间。以党小组为单位的组织生活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人员 教务处党支部委员的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全体委员参加,同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代表参加。以党小组为单位的组织生活会,须有本党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党小组长负责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组织生活会要确定主题,如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履行党员义务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四、组织生活会的准备 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组织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党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保证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必须增加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做到会下谈心解疙瘩,会上集中议大事。党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者无罪”、“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相互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或者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组织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

 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六、组织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 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交相关部门查处。

 七、组织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是党中央要求基层组织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这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坚持标准,立足教育,着眼提高,重点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新时期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按照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对共产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实事求是的评议。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评思想。是否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是否自觉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否站在改革和发展前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勇于开拓,积极进取。

 (2)评学习。是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指导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章程,自觉提高辨别是非和解决改革与建设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否刻苦钻研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努力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本领。

 (3)评工作。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岗位目标,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是否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

 (4)评作风。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自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群众中树立威信。

 (5)评组织纪律性。是否积极主动参加党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党组织交给

 的各项任务;是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自觉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带头用自己的模范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基本的步骤和方法是: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

 交心谈心制度 一、组织形式:党员谈心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对辖属党员定期进行谈心。谈心方式多样化。以“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方式为主,辅以“一对多”“多对多”的谈心形式。

 二、谈心对象:谈心对象可因谈话内容、工作需要而定,可在党支部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党员之间;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有针对性地、有目的地进行谈心。

 三、谈心时间:党支部每月至少找 2 名党员谈一次心,如发现党员思想和工作中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与党员进行谈心。

 四、谈心内容:了解党员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征求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党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出或批评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克服解决。

 五、谈心应坚持的原则:

 1、平等原则。党员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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