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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实施行动计划【优秀范文】

时间:2022-07-31 16:4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实施行动计划【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2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实施行动计划【优秀范文】

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实施行动计划

依据《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工程”实施总体方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和各有关部门职责,结合市区实际,特制定《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实施行动计划》。

一、工作任务

(一)完善市区路网结构。进一步加大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市区道路网络,整治后街背巷,提高道路微循环功能;三道分开路段非机动车道、步行道要保持连贯、畅通,无被占用现象。

(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市区道路路口渠化科学,信号灯设置规范,配时合理;交通标志齐全有效,保持连贯、一致性,禁鸣、禁行标志规范齐全;交通标线规范醒目,及时施划出新;隔离设施设置科学,整洁美观。

(三)加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贯彻落实《XX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取缔临时泊位非法收费行为;申请收费许可,建立专职队伍,对临时停车泊位实施规范收费管理;对市区道路逐条进行现场调研,在条件许可的路段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对沿街单位配建的社会停车场开展专项检查,对停车场地被挪用的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鼓励专用停车场向公众开放;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点设置合理、停放整齐,有专人管理。

(四)综合治理城市管理难题。推进《XX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整顿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加快市区渣土车公司化运营步伐,全面规范市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

(五)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查机动车鸣号行为,控制市区环境噪音;严查无环保检测合格标志车辆进入禁行区域行驶,控制市区空气质量;严查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城市管理相关要求

(一)《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定:

(1)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二)创卫任务指标和要求:

(1)全年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

(2)交通干线实行人车分流,实施机动车禁止鸣号。

(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版)》规定(按照C类城市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

(1)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城市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均设置了步行道、非机动车道,且系统连续,路权有保障;步行道、非机动车道上必要的设施设置符合规范要求,没有被其他市政设施、车辆等非法占用;步行道、非机动车道有适当的提示标识或警告信息,标线施划准确、清晰。

(2)公共停车泊位和配建停车位。市区平均每百辆注册汽车(折算成当量小汽车)占有建成区内社会公共停车场(不包括路内停车泊位)的机动车泊位数为20个/百辆;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不含体育场馆)、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等大型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0.6个/百平方米。

(3)路口渠化率。建成区内合理渠化的交叉路口数量占应渠化交叉路口(车行道宽度在6米以上道路的路口)数量的80%。

(4)主干道交通出行守法率。信号灯路口机动车出行守法率在95%以上;信号灯路口非机动车出行守法率在85%以上;信号灯路口行人出行守法率在80%以上;两侧支路路口遵守让行标志标线的机动车比例在70%以上;在人行横道前按规定让行的机动车比例在70%以上。

(5)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交通标志的规范设置率在95%以上;交通标线的规范施划率在95%以上;交通信号灯的规范设置率在85%以上;行人过街设施的规范设置率在80%以上;***隔离设施的规范设置率在80%以上。

(6)公共交通分担率。城市居民出行方式中,选择公共交通的出行量占总出行量的21%以上。

三、行动安排

(一)全面整治阶段(2013年6月—10月)

1、市公安局

责任领导:崔恒华

责任单位:交巡警支队

责任人:王新华

6月:制定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组织交巡警部门开展大声势整治行动,严查机动车鸣号、闯禁区违法行为;完成10条道路交通设施整改工作;会商规划部门,联合对沿街大型建筑项目配建停车设施进行检查,对停车场地被挪用的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鼓励专用停车场向公众开放;对经论证符合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组织设施队分批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7月:落实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实施规范收费(7月底前实施);按计划完成市区临时停车泊位施划工作(7月底前完成);按计划完成市区道路交通设施整改工作;继续组织交巡警部门开展大声势整治行动,严查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8月:进一步规范、完善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按计划完成市区道路交通设施整改工作;继续组织交巡警部门开展大声势整治行动,严查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9月:按计划完成市区道路交通设施整改工作;继续组织交巡警部门开展大声势整治行动,严查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行为;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10月:按计划完成市区道路交通设施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突击月行动,严查各类显见交通违法行为;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2、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领导:花青

责任单位:城建处、市政处

责任人:刘大庆、陈文林

6-7月:对主次干道两侧非机动车道、步行道开展排查治理,确保设施规范、道路畅通、连续。

8月:完成文峰路、文港路、新西门路、东闸路、通港路等改造工程。

10月:完成工农路改造工程;市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同步完成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

3、市城管局:

责任领导:刘文明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支队、许可处、亮广中心、市容处、环境处、宣教处、治安分局

责任人:潘建华、祁小兵、宋阳、高敬东、唐为祥、张斌、陈玉龙

6-9月:在市区设置40块大型创卫宣传广告牌;落实市区所有电子显示屏播放创卫宣传标语及健康教育内容;组织拆除除创卫公益宣传以外的沿街布幅广告;对16条主干道乱堆乱放、乱设摊点、出店经营、夜市排档等违章现象进行拉网式清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黄海路、盐马路、文港路等问题突出道路逐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完成市区范围内在建建筑工地的摸排工作,对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工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立完善渣土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备案监管制度;指导各区规范划分非机动车停放点,落实专人管理;完成市区主次干道等问题突出道路整治工作。

10月:发送创建标准、通告、口头宣传、新闻媒体宣传贯彻始终;联合交巡部门组织夜间渣土运输整治行动;加大市区16条主干道机动车侵占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混合车道路牙以上和城市公共场地停放行为的查处;保持拉网式整治高压态势,加大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力度,遏制违章现象的回潮反弹。

4、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领导:潘进山

责任单位:运管处、公交公司

责任人:方小飞金雪峰

6-10月:完成火车站、汽车站周边整治工作;依法取缔非法营运“黑车”;完善大市区范围交通部门建设管理道路相关设施。实施公交提速工程。

5、市物价局:

责任领导:严文龙

责任单位:服务价格处、检查分局

责任人:徐维秀、李树红

6月:制定计划、责任细化;加强政策宣传。

7-10月:组织督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6、盐都区政府:

责任领导:张云云

责任单位:交巡警大队、潘黄街道、新区街道、盐龙街道

责任人:刘军、王连祥、周华、李健

6-10月:完成西环路、大庆路、青年路、鹿鸣路、世纪大道、新都路、神州路、吴抬路、新204国道、234省道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道路网络,提高道路微循环功能,三道分开路段非机动车道、步行道要保持连贯、畅通,无被占用现象;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摊点占道经营等问题,达到停放设置合理,停放整齐,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违法停车三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组织开展货车违法行为整治;组织查禁酒驾、毒驾整治。

7、亭湖区政府:

责任领导:尹同阳

责任单位:亭湖区城管局

责任人:王鹤良

6月:完成两个经济区、五个街道非机动车停车点标线施划,总长度16001米,面积2400平方米。

7-10月:城管部门负责业务培训指导,停车位的确认和督查推进。各相关责任部门及街道社区对已有的停车收费问题进行规范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8、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林彬

责任单位:交巡警支队二大队

责任人:陈兆卫

6月:制定希望大道、东环路、南环路、世纪大道整治行动计划,落实责任,摸底排查,宣传动员。

7-10月:落实整治措施,进一步优化道路网络,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保持连贯、畅通,无被占用现象,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道路路口渠化科学,信号灯设置规范,配时合理;交通标志齐全有效,保持连贯、一致性,禁鸣、禁行标志规范齐全;交通标线规范醒目,及时施划出新;隔离设施设置科学,整洁美观;对开发区道路逐条进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现场调研,在条件许可的路段、单位门口施划临时停车泊位;严查机动车鸣号行为,控制市区环境噪音;严查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9、城南新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任连璋

责任单位:建设二局、物价分局、征管局、黄海街道、新都街道、新河街道、伍佑街道

责任人:屠兆彬裴磊滨朱传文葛智杰杨春光陈明顾中林

6月:制定城市管理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落实责任;摸底排查,宣传动员。

7-10月:完善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道路网络;对破损路面、人行道、盲道、荷兰砖等路面进行维修;对市政设施进行排查,修补缺损设施;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道路路口渠化科学,信号灯设置规范,交通标志齐全有效,禁鸣、禁行标志规范齐全;交通标线规范醒目;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摊点占道经营等问题,达到停放设置合理,停放整齐,管理规范。在开展道路整治的同时,同步进行绿化设施、路政设施、交通设施以及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整治工作,达到整治一段、美化一段的目的。

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1月--2014年3月)

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巩固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确保交通秩序不反弹;做好迎接省级考核工作。

长效管理阶段:(2014年4月--2014年12月)

针对城市管理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认真组织整改;2014年增加公交车辆250辆左右,十二五期末市区公交营运车辆达到1160辆。市区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标准台数达15个标台,公交线路随城市发展正在不断优化,调整相关线路,使城市交通快速、便捷,方便群众出行。做好迎接国家级评审工作。

四、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城市管理提升工程的牵头工作,明确行动目标,制定总体实施行动计划,分解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每周召开会办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每周上报工程推进情况;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每周整改1至2条路;对市区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在条件许可的路段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协调物价等部门取缔市区临时停车泊位非法收费行为,做好临时停车泊位规范收费管理的前期工作,组建专门收费队伍开展收费工作;分步骤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查机动车鸣号、无环保检测合格标志车辆闯禁区、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改善路面行车秩序;对沿街单位配建的社会停车场开展专项检查,对停车场地被挪用的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鼓励专用停车场向公众开放。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行动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市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按计划完成市区道路基础建设,优化市区路网结构;对主次干道两侧非机动车道、步行道开展排查治理,确保设置规范、道路畅通、连续,标志标线齐全、规范、醒目;确保市区建成区合理渠化的交叉路口的数量占应渠化交叉路口(车行道宽度在6米以上道路的路口)数量的80%以上,所有渠化路口应安装信号灯;市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要同步完成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建设。

市城管局: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行动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推进《XX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整顿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加快市区渣土车公司化运营步伐,全面规范市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组织指导各区城管部门对市区沿街非机动车停放点进行规范,落实专人管理,做到停放整齐;按照职能分工,对三道分开道路非机动车道、步行道上机动车违停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指导各区城管部门做好市区后街后巷整治工作,确保畅通,提高市区道路微循环功能。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行动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完善新204国道、新234省道市区段沿线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增加公交车辆,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居民出行公共交通分担率;配合整治火车站、汽车站周边交通秩序,并依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

市物价局: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行动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市区临时停车泊位非法收费取缔工作;牵头研究制定《XX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按程序报批实施,完成市区临时停车泊位收费许可审批工作。

亭湖区、盐都区政府、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本部门实施行动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为辖区内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和其他市政设施的维护与完善提供财力保障;配合物价部门做好临时停车泊位非法收费取缔工作;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后街后巷整治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教育居民自觉守法,支持并组织文明交通志愿实践行动,协助做好城市管理提升工程的社会面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在市创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实施行动计划》的要求,对照目标,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整治工作负总责,要亲自过问,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建立自上而下的层级责任体系,做到压力下传、责任共担,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单位要统筹规划安排,整体推进落实。市公安局要定期召集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召开协调会,会商解决创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涉及部门多、整治难度大的重点地区和“痼疾”、“顽症”,要主动提请市创卫指挥部,由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整治、联手建设。

(三)严格督查考核。为及时了解和掌握面上城市管理提升工程进展情况,市创卫指挥部将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创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部门,将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地方和部门,将通报批评、重点督导。对工作不到位、引起群众反映强烈的,将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人,专门负责报送本单位的每周工作信息。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各责任部门的信息,并于每周五上午向市创卫办综合整治组报送,包括本周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工作推进情况,工作动态信息和工作中特色做法、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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